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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降价愈演愈烈!数百品规即将出局?

2019-10-24 14:27 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

核心提示:10月22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就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展开梯度降价工作。

 

10月22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就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展开梯度降价工作。

随着“4+7”带量采购深入推进,业内对于仿制药价格,尤其是未中选品种,将面临大幅降价的预期普遍存在,同时,部分企业也寄希望通过价格调整来争抢中选品种的市场份额。然而,种种迹象显示,未中选品种想要在院内市场保持竞争力的可能性愈发渺小。

价格下行压力山大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制定了未中选品种的支付标准,要求非中选药品2018年底价格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2019年按原价格下调不低于30%为支付标准,并在2年内调整到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非中选药品2018年底价格在中选价格和中选价格2倍以内(含2倍)的,原则上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低于中选价格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

随后,上海、北京、天津、广州、重庆、深圳等城市陆续下发文件,勒令“未中选品种”调整价格,其中大部分城市均提出将执行上海梯度降价结果,北京、重庆、深圳还要求与全国最低价比较。

辽宁省也在3月8日发布《关于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和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沈阳、大连两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驻沈阳、大连所有省属医疗机构,其他权属公立医疗机构,于3月20日零时统一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未中选品种梯度降价结果;通知涉及未中选品规125个,绝大部分是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或视同通过一次性评价仿制药,绝大部分梯度降价结果高于中选品种中标结果。

此次辽宁省发布的最新《通知》,无疑进一步提高了“梯度降价”的要求,品规方面,本次涉及梯度降价的品规数量共计310个,其中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共141个品规,要求按照梯度降价规则自主申报降价;另外,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共169个品规,要求采购价须低于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

多个省份以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中标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辽宁的政策同样遵循这一思路。不难预期,141个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规,必将围绕支付价格进行激烈竞争,而其余169个品规药品,则将承受更加巨大的降价压力。

院内市场震荡发酵

事实上,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以及“4+7”带量采购逐步扩围,在全面价格联动背景之下,仿制药市场价格下行已经不可避免,带量采购所引发的巨大院内市场震荡正在不断发酵。

综合分析此前各地发布的梯度降价政策,无论是针对原研药、参比制剂,还是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参照上海梯度降价”“不降价或降幅不达标将撤网”“高价药将提高个人自负比例”等要求,已经让仿制药价格出现大幅下滑。

业内人士指出:“以辉瑞的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7片)为例,在此前辽宁省梯度降价结果为42.77元,而原本各省中标价约为60多元;和原研药一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4+7’未中选品种,想在市场留有一席之地,同样要降价。”

然而,非中选品种,尤其是普通仿制药,院内用药市场却没有因为价格下调而获得竞争力。按照医保部门规定,公立医院都有约定的采购量,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完成约定采购量,医保部门会有处罚措施,这就导致医院及院长把完成约定量视为首要完成的政治任务。

行业普遍认为,在药品质量和疗效有保障的前提下,患者往往缺乏购买同通用名高价药的动力,而当医院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公立医院的采购和使用的几乎都是中选品种和原研药,留给普通“玩家”的机会和空间将越来越小。

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

    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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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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