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药品集中采购后,医药企业六大出路!
核心提示:国家医保局首批试点的“4+7”药品集中采购的第一阶段,已经圆满结束。
国家医保局首批试点的“4+7”药品集中采购的第一阶段,已经圆满结束。
降价是最大亮点
这次采购量占11个城市用药需求量的30%~50%;这11个城市的医药市场规模2017年约占全国的30%左右;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25个中选,成功率81%;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比88%;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主持采购的试点办、联采办总结表示:这次集中采购,给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显现了三大效应——仿制药替代效应、大幅降价效应、原研药专利悬崖效应。
这次集中采购的最大亮点当然是药价下降,幅度之大出乎很多人的预料。其实,这个降价应该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此前上海市进行的三次带量采购,降幅两次在60%以上,一次在50%以上。有不少分析指出,现在药品的最终消费价之中,医生、医院、医药代表的费用,要占到55%左右。剩下的45%,才是生产成本、配送费用、上缴税金、投资回报。而这次集中采购,国家承诺带量采购,上述占最终消费半数以上,实际上是回扣贿赂性质的支出不再需要,现在的降价岂不合情合理?况且还有一个“30%预付款”和“及时回款”的优惠。
预判未来调整方向
这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的一个试点。既然是试点,就是说一是将来要逐步推开;二是如有不妥,接下来要有所调整,未来或做如何调整?
第一,这次集中采购和以前一样,还是采用了低价策略。这就有可能使得一致性评价成为了药品质量的底线。联采办负责人称:“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但是,在失去了合理价格加持的经济核算中,实际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
一致性评价是国家力推的措施。社会期望达到四个目的:1.在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以国产仿制药取代进口原研药;2.在过评仿制药的低价冲击下,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价格大幅下跌;3.创造条件,让原研药和仿制药在公平规则下竞争;4.通过技术标准和经济手段,淘汰一批落后的药品产能。
而通过一致性评价,是需要数百万元投入的。假如这笔投入不能在售价中体现,假如过评药物和未过评药物的售价相近,企业还有投入的意愿吗?
第二,现在的企业报价,是企业的真实意愿体现吗?某个药品降价96%,真能赚钱吗?据该省医药行业协会所说,企业采用的是“成本加成法”。就是在成本之上,适当加一点利润,作为销价。但是,如果只计变动成本不计总成本,不摊研发成本、建设产能成本、管理成本,这些成本由同企业的其他产品分摊,如此核算,合规正常吗?
企业尚未认可这个说法。假如真是这样核算,说轻一点,是企业的营销策略,说重一点,是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是市场倾销。这样做必定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按市场经济规则,应当被制止。从长远来看,这也是不可持续的行为。
药价的下降,有利于病人和医保,当然会受到欢迎。但是,正常的药价下降,应当首先具有供应可及性、质量可保性、生产可持续性。
在被视作“4+7”集中采购前奏的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执行结果后,康芝药业提出申请,自愿以带量采购中标价格供应尼美舒利。但1月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告称,因成本上涨,企业提出无法按原价继续供应,自2019年1月7日起取消该药品采购资格。
在2018年进行的其他各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已有内蒙古、山西、宁夏、辽宁等省区诸多药品,因集中采购价格过低和成本上涨,申请停产、撤销挂网,并承诺全国统一不供货。其中,内蒙古135个,宁夏47个,辽宁44个。
以前,一些企业在“让利不让市”策略指导下,片面迎合低价采购,甚至出现了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现象。超低价入选后由于亏本无法维持供应,导致不断出现药品的断供和短缺。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任何产品的售价,一定要超过成本,这是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如果出现虚低销售,要么是被外界的非市场力量所迫,违心而为;要么是自身的经营策略出了问题,采用了错误的应对之策。而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持续的。
第三,这次集中带量采购,药价下降主要挤掉的是医院、医生、医药代表的那部分灰色收入。这当然是值得欢迎的好事。但是,相应的配套措施需要及时跟上。例如医院医生的收入若大幅降低,如何弥补?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医生队伍的稳定,和药品保障供应一样,也是各级政府应当考虑的大事。
所以,现在明确的带量采购之量,能不能保证落实?毕竟,所谓医院委托的采购量和医院实际的采购量,和一张一张累计起来的医生处方用药量,可能并不是相同的数字。如果认为仅仅有了医院委托,没有一整套的明责、定责、查责、追责措施,或者措施不完善,就可以确保落实带量,那是不切实际的。如果带量采购的量得不到落实,那么,就在法理上和实际上动摇了集中采购所确定的价。
第四,这次集中采购,新增加了预付款,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虽然采购文件“鼓励医保资金直接向企业预付药款”,但是,预付款还是付了医院,或依然无助于药品拖欠款的解决。
医院拖欠药品货款是各级政府数次下文、限定期限整改但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没能解决的老问题,且拖欠越来越多、越来越长。业内要求在医院确认如约收到药品的前提下,医保直接付款给企业(福建、上海已经写入政府文件),这次也未做到。药款拖欠也许有多种原因,但毫无疑问,主要根源在医院。所以,对医院能否按期付款,值得期待。
第五,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应该虚高虚低的药品同时进行。因为虚高药价导致病人买不起药,和虚低药价导致病人买不到药,后果一样严重。也许后者更甚于前者。这次集中采购,抓降低虚高的药价,已初见成效,应当肯定。未来,期待集中采购也能对困扰社会多时、数量越来越多、根本原因是价格虚低的短缺药品进行采购试点。
第六,各省最低价将如何联动?这次集中采购的总结会上透露的消息已经明确“不鼓励各省单纯的跟价行为”。道理也讲得很清楚,因为“采购模式不同、不带量、预付模式不同”。但据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披露,部分省市已经做好了联动最低价的准备。
从合法的角度讲,每一次药品采购形成的价格,仅在这一次采购中有效。而采购方再次采购、销售方再次销售,新确认的品种、数量、价格等都与前次采购无关。
从合理的角度讲,药品生产的固定成本与销售数量有关;变动成本除车间成本外,还与生产地接受地之间的运输距离、药品的使用分散程度、各地疾病谱有关;总成本还与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人民富裕程度、采购数量有关。因此,不能不分省与省的不同情况,一律违背经济规律最低价联动。
由于这次集中采购的完整采购流程尚未全部走完,中选药品所确定的相关要素比如实际采购价、实际采购量、实际药品支付等能否如约落实尚不可知,所以,相关工作还在继续。
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应能够探索合法合理、顺畅有效的采购机制、定价机制、短缺药品供应机制、药品货款结算机制。这些均期望能在日后的试点中,逐步得到完善。
责任编辑:露儿
-
医院新规:查医药代表 挂钩产品
大医院严查医械代表再升级!私下接触医务人员,直接停止采购公司代理产品。...
-
编外人员被收保证金?医院取消编制大势所趋
看到一家县级医院向编外人员收取5000元工作保证金,限时不交清者,医院不再使用,老徐认为:编制制度或早已不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了。...
-
三甲医院:8个药询价 要求至少稳定供货半年
三甲医院:供货不稳定,踢出一年。...
-
5省497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今年“3•15”后,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引起全社会关注,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
又一大药陷入致癌风波 多家外企全球召回产品!
一些雷尼替丁药物又被查实含有NDMA杂质,目前山德士、葛兰素史克、印度瑞迪博士药厂均已停止雷尼替丁的供应并召回!...
-
大洗牌!国务院检查组,进入医疗器械企业了
国家严惩在医疗器械购买、销售、纳税...等多个环节的违规情况。...
-
4+7全国扩围,中标结果流出
大跌眼镜!4+7全国扩围结果出炉,有外企低价入围,部分原中选药企落标,多个品种再次刷新底价!...
-
国务院发文:医械行业,筛选重点企业监管
当监管方式越来越科学,不合规或打擦边球的械企面临的压力就越来越大。...
-
报告显示:多数医生不再愿意接待医药代表
报告显示,医生不再愿意接待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的必要性在降低。...
-
750家医药企业,最新离职率公布
2019年1月到6月的市场薪酬数据白名单公布,其中医药行业的行业增长和薪酬增长都维持稳定的高位;此外,报告采集了750家医药公司的数据,医药人的平均离职率仅为5.91%,为所有行业中最低的。...
-
63个药,底价曝光(附名单)
(9月6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拟备案采购产品最低外省及拟挂网价格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医药业平均月薪公布 仍是最好的就业去向之一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医药行业平均月薪为1.03万,同比涨幅较大,为11.75%,仅次于公用事业等行业,排名第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