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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大降价!产品在全国4年内的最低价,一个不放!

2018-08-20 15:46 点击:

核心提示:最近一个月,安徽省动作频频,不仅调整部分高值耗材限价,还要将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又来一波全省范围内的降价。

最近一个月,安徽省动作频频,不仅调整部分高值耗材限价,还要将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又来一波全省范围内的降价。

8月17日,七夕节,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没空考虑牛郎会织女的事,而是忙着在该省药采平台发布通知,要将公立医院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与备案交易目录做个“互动”,两者相互转入,然后引出新一波降价。

这份通知名为《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一轮动态调整的通知》,首先,对于备案交易目录产品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备案交易目录中含有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要求企业递交自2014年以来正在执行的所有省级的中标价和挂网限价,最终结合安徽省公立医院实际采购价,计算限价后纳入集中交易目录。

也就是说,价格要追溯至4年前产品在所有省份的限价,最后将外省中标价、挂网限价的最低价和安徽省各个医院最近一次的实际采购价的次低价作对比,两者中的低值作为最新限价。

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第二种情况是,对于处在备案交易目录没有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如果企业按照安徽省各医院最近一次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下调 10%作为限价,递交申请后,可纳入集中交易目录。

关于“中位数价格”,有一个背景需要了解。早在之前,安徽省就已经针对药品和耗材均实行了带量采购的改革。其中药品是“16+1”模式,耗材是划分为三大片区的模式。打个比方,带量采购下,三大片区的公立医院采购某种试剂的价格分别为4元、5元、6元,要想转入集中交易目录,则取中位数5元,然后再下调10%。

而对于集中交易目录产品不同意当前挂网限价,企业可递交申请,然后纳入备案交易目录。言外之意似乎是,不同意就等待吧。

说到安徽省药品采购的“16+1”模式,此前都是在去年意见稿的基础上试行。直到8月14日,安徽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这一模式。即省属医院和市级综合医院牵头(或医保中心)分别组建采购联合体,形成“16+1”个采购联合体,进行药品带量采购。

虽然未提及“耗材划分为三大片区的模式”,但当带量采购获得更低的药品价格后,医用耗材的降价潮也不远了。

此外,一个月前,安徽省药采平台也发布调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骨科植入类、血管介入类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限价的通知,新调整的限价自8月7日起执行,对限价确认中不同意限价的产品,自2018年8月7日起纳入备案交易目录。

还记得前几天说的安徽省挤高值耗材水分的报道吗,说的就是这事。安徽于今年6月启动了骨科植入类和血管介入类两大类产品限价调整工作,新限价较调整前限价平均降幅达13.27%,年节约资金约2.2亿元。这是挤水分的动力所在。

挤完高值耗材挤检验试剂,下一步会不会再挤其他几类高耗,或者部分低值耗材再一起挤挤,似乎可以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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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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