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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这些政策将影响全国医生!

2018-05-02 10:20 来源:基层医生公社 点击:

明天起,这些政策将影响你!

转眼2018年已经过去了一个季度,今年许多新的政令都已经下达,开始上轨道按部就班地实行了。

马上就到5月份,回顾之前一些政策中的时间节点,小编发现5月份的医疗圈并不平静,一些变化将会从这个月开始发生!

这些变化将会影响到医疗圈的每个机构和成员,基层医师公社简单为您盘点如下:

一、家庭医生宣传月来了!

5月19日是世界家庭医生日,按照惯例,5月份一定就是家庭医生宣传月了,各种宣传事宜会接踵而来,一大波宣传材料也即将到来。

今年的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在“求真务实”,4月份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着重加强了对签约质量的要求,硬性指标没有了,更加注重签约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

因此,5月份的家庭医生宣传重点,相信也是“质量”二字,让老百姓明白家庭医生的意义,感受到签约的好处,宣传主题和口号也会更加实际。

二、家庭医生质量大督查全国铺开

在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注明各地应当于2018年5月底前,在基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质量督查,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

也就是说,全国各地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将在5月面临着一场质量大督查,目前广东省已经开始了行动,4月23日广东省卫计委下发了通知,决定对全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进行督导。相信在5月份,全国各省的督查通知会相继下发,大家务必抓紧准备。

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全覆盖

2017年4月,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注明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近日,福建省卫计委最先发布了《2018年国家卫计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其中有一项任务就是“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看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全覆盖工作目标的实现就在这两个月了,5月份各地该及时查漏补缺,以便能在6月底前圆满完成任务。

四、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

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降低抗癌药品费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提到3项措施拟于5月1日后即启动。

分别是:

1、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4月27日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

2、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3、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五、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将被严打

4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2018年5月起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因此,5月起,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将被严打。《方案》要求做好五方面检查:

(一)严查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和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二)严查经营(网络销售)和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行为。

(三)严查非法经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等产品行为。

(四)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情况。

(五)检查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

5-8月为自查整治阶段,相关的诊所和药店等机构要做好自检自查的工作。

2018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可以看到不少政策已经进入了督查整治阶段。今年的很多政策都更加注重质量和实效,大家在努力完成任务的同时,也要保证务实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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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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