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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谈判力争上半年完成 将与地方目录对接

2017-04-27 16:39 点击:

4月25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社部新闻发布厅举办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医药领域就药品医保谈判目录相关情况、处理骗保、完善社保制度等问题做出回应和解答。

1、上半年完成医保谈判工作

今年人社部公布了新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的要求,人社部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

谈判机制如何建立?卢爱红表示: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会对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药、独家药,采取由专家评审确定谈判药品范围,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建立了谈判准入机制。谈判达成一致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再列入药品目录。

谈判怎么谈?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人社部同步确定了40余种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有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常见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用药,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

首批谈判目录何时出台?谈判品种名单已经公布,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人社部将广泛听取相关学(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方案确定后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谈判,争取上半年完成谈判工作,与地方乙类目录的调整进度做好衔接。

2、防范骗保将建新机制

近期有媒体曝光,深圳一些公立三甲医院医生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通过开出合规处方的方式来实现医保卡套现。对此人社部表示,在获悉相关情况后,广东省和深圳人社部门已经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发言人表示,通过社保卡套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也危害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人社部将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一、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强化定点退出机制,探索医保医生管理,逐步实现监管对象从医疗机构向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延伸;

二、继续推广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使用。这类监控系统在很多城市都已建立,通过监控系统的使用,强化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加强经办管理审核稽核,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

三、研究改进个人账户的具体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堵塞有关漏洞;

四、依法打击医保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欺诈骗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人社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公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管理监督。

附:2017人社部工作重点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指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会同财政部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指导地方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系统对接及数据入库。现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持续扩大: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92亿人、10.12亿人、1.8亿人、2.18亿人、1.83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6.9%,总支出1.18万亿元,同比增长21.7%。

三、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7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人社部将运用“信息网络+监督”方式,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加快健全社保欺诈查处移送机制,严格基金监督执法。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强投资监管。

四、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截至3月底,已有27个省份正式接入国家平台,114个地区(含省本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入网,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89亿人。人社部将推进部分省市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和改造,实现与国家系统的连通接入,推进省以下社会保险多险合一经办,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Tags:药价 谈判 目录 地方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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