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医药观察

某药企销售副总贿赂医院员工,篡改医院选药系统

2016-12-30 10:03 来源:南都中山 作者:吕婧 点击:

核心提示:某医药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李某某贿赂中山市人民医院信息化推广部主任杨某某篡改选药系统一案一审判决!

某医药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李某某贿赂中山市人民医院信息化推广部主任杨某某篡改选药系统一案一审判决!

中山市人民医院在进行药品配送商遴选时,发现专家无论如何投票,最终某医药公司配送的品种只要符合条件的,都会被遴选中。市人民医院随即报案,结果发现医院的选药系统被篡改。

事发后,中山市人民医院信息化推广部主任杨某某、某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以及两名操作医院系统的管理员陈某、刘某某被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经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案发:投票没有勾选的公司也能中标

2015年8月5日下午,中山市人民医院依照行业规定进行药品配送商遴选工作。通过随机抽取的专家通过电脑程序进行投票,电脑程序自动统计投票结果。遴选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发现某医药公司配送的品种只要符合条件的均被遴选中。

随后,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电脑工作人员及纪检监察人员通过电脑遴选程序进行多次的模拟遴选,结果发现无论是否勾选某医药公司,该公司都以得票超过三分之二而被选中。人民医院认为该遴选过程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立即报案。

见事情败露,2015年9月,维护医院招标系统的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刘某某被刑拘。中山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在陈某的笔记本电脑中发现程序可执行文件YP_invite.exe。该执行文件解码还原后的内容是“某医药有限公司”。随后,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女)也落网。

2016年1月20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来到医院,将医院计算机管理中心信息化推广部主任杨某某(女)带回检察院进行调查。杨某某从2006年12月1日至案发前一直任医院计算机管理中心信息化推广部主任,她落网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操作:医院职工里应外合作案

杨某某供述称,2014年初她受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李某某之邀一起吃饭。期间,李某某提到今年销量不佳影响业绩,问杨某某能否帮忙找软件公司的人在计算机方面帮公司的药品多中标。李某某承诺事后会按每中标一个药品给500元作为感谢费。

饭后,杨某某就打电话给医院电脑软件系统开发商陈某。陈某听后表示同意。接着,陈某及刘某某利用维护医院招标系统的便利,设计可修改招投标结果的程序并执行到医院药品招标系统共计50台计算机内。

不久后,中山市医院进行了一次招投标,陈某怕太明显被人发现,此次让某医药公司中标60%-70%,大概20多个品种。不久,李某某让她弟弟交给了杨某1.2万元现金,杨某称她把其中9000元给了陈某。

2015年中旬的一天,李某某再次找杨某某,称想再次通过修改招投标系统提高公司药品的中标率,并答应每操作一个药品中标给800元好处费。后来,李某某的弟弟交给杨某某一个信封,她回家后发现里面有3000元。 

篡改:植入程序替换原有招投标安装文件

篡改程序是如何被植入中山市人民医院的系统?据李某供述,2014年杨某某在跟他吃饭时询问,能否在中标信息系统里让某个公司中标。李某表示可以考虑,随后就找到刘某某拿了源代码,经商量认为可行。后来他就把这个情况告诉杨某某。杨某告诉李某,要操作的公司名称是“某医药公司”。

2014年下半年,两名管理人员使用私人笔记本电脑内安装的DELPHI(7.0版)系统,对人民医院计算机管理中心药品招投标投票系统的源代码进行修改。李某称,这些代码的内容是让某医药公司可以入围。内在逻辑关系是先判断公司是否被人工投票过半选中,若投票过半则按正常程序执行;若投票未过半则程序自动使投票结果显示其的投票过半。

程序写好后,李某与刘某某就用DELPHI系统将代码编译成EXE文件,也就是药品招投标投票系统的安装文件。随后,李某与刘某某就将该EXE文件拷贝到人民医院的服务器的文件共享目录存放,并替换掉原来的药品招投标投票系统的安装文件。人民医院之后要药品招投标投票时,工作人员就会将该EXE文件拷贝到投票用的计算机终端上安装使用。 

判决: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4名被告热执行缓刑

某医药公司参加医院配送商遴选的中标率情况证明,2015年7月10日和8月5日,同一批药品进行两次遴选,共有89个药品进行配送商遴选,其中某医药公司有配送权的药品有27个,最后中标27个,中标率100%。经鉴定,药品招标系统的可执行文件和数据库存在篡改评审数据,使得指定经销商“某医药有限公司”中标的明确目的。

今年5月30日,杨某、李某某分别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行贿罪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一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篡改该系统的工作人员陈某及刘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行贿、杨某某受贿的数额为人民币1.2万元。因该数额尚未达到行贿罪、受贿罪的构罪标准,对公诉机关指控该部分罪名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涉案计算机系统属于医院内部遴选,不具有对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或相关服务的功能,而且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这一行为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杨某和李某某判刑3年,缓刑3年;对陈某判刑2年缓刑3年,对刘某某判刑2年,缓刑2年。 

Tags:医院 副总 员工 销售 系统

责任编辑:露儿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9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