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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药商须限期整改

2016-12-09 14:27 点击:

核心提示:12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布2016年11月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

12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布2016年11月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该局于2016年11月对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GSP跟踪、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

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141家,其中:不合格企业2家,分别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浦东杨南路店、上海锦仁药房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企业10家,合格企业1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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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商 整改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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