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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未来就在下个路口

2016-08-27 14:56 点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互联网+”概念逐渐渗透到医药行业,医药电商迎来了发展契机。然而,长久以来中国药品销售的主战场在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市场份额占比较少。其中,医药电商占比整体医药零售市场更不足3%,且以非处方药居多,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占比。但随着国家对处方外流的鼓励以及互联网环境下人们消费行为的改变,医药电商未来将迎来自身发展的春天。

规模增长,增速放缓

2015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但增速进一步放缓。据商务部统计系统数据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销售总额为含税值),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6%(商务部统计数据10.2%),增速较上年下降将近5个百分点。

中小企业生存空间压缩

2013年6月1日,新版GSP正式实施。新规对医药流通企业软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竞争力较弱的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逐步退出或转型,取而代之的是能为上下游提供更为专业优质服务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随着近期国家对“两票制”“营改增”政策的逐步推行,可以预见国家通过宏观政策的调控,将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环境,强行洗掉诸多医药流通环节,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CFDA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下辖门店204895家,零售单体药店243162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48057家。

从增长速度来看,2015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3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9.6%,前1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8.0%,前5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6.3%,前100位与上年相比增长15.6%;增速与上年相比,分别回落0.4、1.4、2.7、2.5个百分点。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增幅趋于缩小。

从市场占有率来看,2015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68.9%,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其中前3位药品批发企业占33.5%,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前10位企业占46.9%,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前50位企业占63.1%,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51.7%,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数据显示,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在市场上占有一定规模的药品批发企业其经营能力、营运能力和管理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

医药互联网政策逐步开放

1998年,网上药品经营模式就在市场上出现,由于缺乏法理依据加上药品质量安全和责任主体认定等难题,网上药品经营一直被严格管制。在互联网刚刚兴起时,国家禁止网上售药。1999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禁止网上销售处方和非处方药。直至2005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发布,只允许非处方药网上交易。至此,才放宽了网上售药的条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人们对便捷购物的需求愈发强烈,购物习惯也逐渐从实体线下购物转到线上支付,此时国家政策已调整为允许网上售药。2014年《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指出“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售卖处方药,还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同时将第三方交易资格审批权下放至省级药监部门”。

随后,国家出台政策促进互联网医药行业的发展。2015年,“互联网+”进一步推动医药电商政策限制的放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

市场规模小,增长空间大

正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的推动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推广,医药电子商务呈现爆发式增长,医药企业开始大规模进军电子商务领域,网上药店、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有517家企业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相比增加164家。从业务形式来看,全国累计有25家平台具有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证照(国A证),比上年增加9家;106家企业拥有批发交易类B2B证书(B证),新增33家;386家企业拥有网上零售类B2C证书(C证),新增122家。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3.3%,B2C市场规模达32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7%,订单总数超4000万,订单转化率超过81%,货物准时送达率达到99%,退货率及客户投诉率均低于1%。

医药电商面临现实困境

(一)网上限售处方药(含电子病历的缺失)、医药分开处方外流在政策推进下艰难前行、医保线上支付暂未打通。

从2005年发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运行网上药品交易但只能销售非处方药至今,国家一直在探索和放宽网上购药环境。特别是自2014年5月28日CFDA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曾一度猜测不期将会颁布进一步执行细则,采用正面清单的方式,对一部分处方药放开网售。消息人士称,这类药品多数可能为慢性病的处方药。医药电商市场前景一直被长期看好。

然而,网售处方药在实际执行中却不可避免面临几个问题:

1.医保支付比例区域差异明显

由于各地区发展经济水平不一,保险险种差异、医保支付能力以及支付方式、医保报销比例存在区域性差异,尽管各省已经在试点推进“三保合一”即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三份基药目录进行合并,以及在跨省医保结算的道路上取得了大步的进展,但想要实现医保支付与网上药店对接仍有待国家顶层设计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2.医保支付监管

倘若处方实现外流,个人从医疗机构获得处方后网上购药,将会涉及处方的购销。因此,必须能够做到用户唯一性识别,比如电子签名信息系统等专业技术应用,以防出现冒名刷卡的问题,特别是如何防止处方重复利用,避免医保套现。

3.处方用药安全监管

实现处方外流,将会有越来越多人选择在线处方购药,如何做电子病历识别互认,帮助病人制定合理用药指导,随着精准用药时代的到来,将要求越来越多专业药师、医师和信息技术来保证用药安全。

(二)准入门槛提高,运维成本增加。

日前,CFDA发通知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使得第三方医药平台型公司也就是持有(国A证)企业不能再从事网上药品零售业务。迫使依靠第三方电商导流量的企业想要从事网上药品零售业务务必自建互联网平台。如何进行各自平台的营销,如何使线上购药过程安全高效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换个角度也使得原本需要在资质认证、人才队伍建设和软硬件设施投入后即可进入医药网上销售的平台型公司,还增加了自建线下门店取得C证的资产性投入门槛。

(三)盈利周期较长。

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医药电商占比医药零售市场30%~35%,受限于政策和医药市场环境下中国的医药电商还处在起步阶段,市场量能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医药电商前期的信息资源和硬件的投入,加上需要精通医药电商模式和“互联网”思维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积蓄等因素使得医药电商市场盈利周期相对较长。

水深自有渡船人

政策放开推动市场量能释放,成为医药电商下一个增长点。

新医改以来“医药分开”是大趋势,药品“零加成”政策的推进逐渐将医院药房从盈利中心往成本中心转变,并且提出考核公立医院“药占比”的要求。最近,国家禁止限制医院处方外流以及长久推行的“分级诊疗”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都是为了促使处方外流至药品零售市场,实现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价值回归。

医药电商能否在这一市场占据合适的市场份额,综合看来取决于几个方面:已有的医药电商市场容量是否扩大,即处方药外政策落实情况;电子处方患者档案的建立以及用药指导的完善程度;患者人群购药支付能力,医保能否实现在线支付;商业保险是否进一步完善;线下配送尤其是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能力,配送效率是否能够匹配市场需求等。

正由于以上政策和市场的相对受限,相当一段时间内医药电商盈利周期长的难点很难突破,如何盘活现有存量市场资源,无疑是一个创新性思考路径。

然而,好事多磨。已经行在医药电商道路上和即将进入的企业经营者“相信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未来也许就在下个路口。(生物谷Bioon.com)

Tags:电商 路口 医药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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