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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药,12家药商被罚

2016-08-15 11:00 点击:

核心提示:四川18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行政处罚,其中12家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四川18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行政处罚,其中12家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8月10日,四川省自贡市药监局发布《自流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公示表》,共公开27起行政处罚案件。

其中,有12起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自贡健芝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一百店、自流井区利民大药房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罚款并没收涉案产品;有2起违反GSP案,自贡市龙都仁济药房、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给予警告。

此外,未经批准擅自储存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经营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竹吸筒、销售劣药各有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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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药商 销售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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