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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合一,药企机会来了!

2016-01-13 11:47 点击:

核心提示:昨日(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实现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昨日(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实现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对于药企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而此次国务院发文,对这两方面的工作都做了明确的指示。

医保目录要统一

《意见》要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而地方可以根据规定,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完善医保目录管,并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终于要走到一起了,这对于群众和各药企来说,都是极大的利好。

此前,新农合可报销药品目录与城镇居民差别较大。据《财经》杂志报道,南京人社局网站2015年发布的数据称,城镇居民医保药品2782种,新农合药品约1000种。两者相差悬殊。现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融合意味着,新农合医保目录药品数量将大大增加。

两个医保统一,对于药企来说,首当其冲的是,原新农合市场将迅速扩大,这也是许多药企觊觎已久的市场。而两个医保的合并,从国家一直提高保障的要求来看,新农合医保目录的扩容应是确定的。在两保合一之后,国家同时要求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应该也是从此考虑。那么,接下来进入全新统一的医保目录,对于药企来说是重点工作。

医保定点统一管理

在2105年10月1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就包括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

自2016年1月1日起,医保定点审批已全面取消。

根据《意见》要求,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

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如果说,目前是医院掌握了药品终端消费的命脉,那么,医保则掌握了药品消费支付的命脉。医保开放,相当于药品消费的整体基数的提升。利好零售药店,利好民营医疗机构,其带来的药品消费,最终还会体现在药企上,直白的说,就是药品销量大了嘛。

且医保开放会扩大医保药品的市场容量,如果民营医院进医保了,那对于公立医院招标落标的药品,是不是可以转战民营医院市场?这样,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目前市场激烈的竞争形势。

医保支付方式的完善

《意见》提到,将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例如近日《东南早报》报道的,自1月6日起,泉州70家医院试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结算,职工最高可报销95%。首批试点病种包括老年性白内障、腰椎间盘突出、直肠恶性肿瘤等44个。这是按单病种付费的先行者,未来会有更多的省份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另外,《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进管办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激发经办活力”。

大家想想,实行商业保险介入医保报销之后,全面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药企从与医院、卫生部门的博弈将变成与商业保险之间的价格博弈。

若上述多种付费方式在一些地方试点后全国范围大规模推广,对于药企来说,医院市场容量和药品价格的下降,已经成为必然。

Tags:企机 合一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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