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为强化对公众合理用药的指导,《规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在药店和医院药房配备执业药师的刚性要求。即,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100/69666_2.html
近日国家局发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提到:
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从业药师开展确认工作;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确认在册的从业药师可有条件地继续在岗执业;从2021年1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
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852/135742.html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食药监办人〔2015〕165号
2015年11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零售药店全部配备执业药师,但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原因,目前难以实现《规划》目标。2001—2004年期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实施从业药师政策。通过考核,认定一批具备一定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长期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的人员为从业药师,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的不足,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经研究,决定实施从业药师过渡政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长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
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从业药师开展确认工作;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确认在册的从业药师可有条件地继续在岗执业;从2021年1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二、确认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
(一)确认从业药师继续从业资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且未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2.近三年一直在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服务岗位从业,并连续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3.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确认和复核工作程序:
1.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业药师确认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须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经确认并登记造册的从业药师名单,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并报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3.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的名单进行复核,结果及时反馈。
4.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政务网站将本行政区域通过确认和复核的人员名单及其从业企业等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上述工作应于2016年2月底前结束。
三、过渡期从业药师的使用和管理
(一)2020年12月31日前,由经过确认的从业药师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经营企业,视为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二)从业药师过渡性政策仅限于已有的药品经营企业,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三)经确认的从业药师不得随意变更从业企业,其所在企业不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时,方可向原确认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不得跨省登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变更从业企业的,不再具有从业药师资格。
(四)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经营企业,不得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
(五)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从业药师从业登记管理工作,建立专门数据库,并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和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提供数据查询。
(六)从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者,取消其资格。
(七)从业药师考取执业药师资格或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业的,应主动报请登记部门注销其从业登记。
(八)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从业药师严重违反从业规定的,应及时通知省级执业药师管理部门按规定查处,注销其从业登记。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从业药师使用管理工作要精心组织确认,严格审核条件。严禁在此期间变相认定新的从业药师。对在从业药师确认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其参加确认资格;已经通过确认的,撤销其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情形予以处罚。
(二)高度重视执业药师数量与能力发展,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区零售药店配备实施规划,加大执业药师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间、分层级完成配备任务,强化执业药师执业指导与监督,坚决打击 “挂证”等违法行为。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政策,处理好发展执业药师和做好从业药师过渡工作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过渡期内从业药师弥补执业药师不足的作用,又要积极推进执业药师的发展,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执业药师全配备目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露儿
-
医院新规:查医药代表 挂钩产品
大医院严查医械代表再升级!私下接触医务人员,直接停止采购公司代理产品。...
-
编外人员被收保证金?医院取消编制大势所趋
看到一家县级医院向编外人员收取5000元工作保证金,限时不交清者,医院不再使用,老徐认为:编制制度或早已不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了。...
-
三甲医院:8个药询价 要求至少稳定供货半年
三甲医院:供货不稳定,踢出一年。...
-
5省497名执业药师挂证被查实
今年“3•15”后,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引起全社会关注,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
又一大药陷入致癌风波 多家外企全球召回产品!
一些雷尼替丁药物又被查实含有NDMA杂质,目前山德士、葛兰素史克、印度瑞迪博士药厂均已停止雷尼替丁的供应并召回!...
-
大洗牌!国务院检查组,进入医疗器械企业了
国家严惩在医疗器械购买、销售、纳税...等多个环节的违规情况。...
-
4+7全国扩围,中标结果流出
大跌眼镜!4+7全国扩围结果出炉,有外企低价入围,部分原中选药企落标,多个品种再次刷新底价!...
-
国务院发文:医械行业,筛选重点企业监管
当监管方式越来越科学,不合规或打擦边球的械企面临的压力就越来越大。...
-
报告显示:多数医生不再愿意接待医药代表
报告显示,医生不再愿意接待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的必要性在降低。...
-
750家医药企业,最新离职率公布
2019年1月到6月的市场薪酬数据白名单公布,其中医药行业的行业增长和薪酬增长都维持稳定的高位;此外,报告采集了750家医药公司的数据,医药人的平均离职率仅为5.91%,为所有行业中最低的。...
-
63个药,底价曝光(附名单)
(9月6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拟备案采购产品最低外省及拟挂网价格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医药业平均月薪公布 仍是最好的就业去向之一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医药行业平均月薪为1.03万,同比涨幅较大,为11.75%,仅次于公用事业等行业,排名第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