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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药商GSP证书被收回

2015-07-07 14:13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8家医药流通企业的GSP证书被取消,其中一半为企业自动申请一半为监管部门撤销。

近日,8家医药流通企业的GSP证书被取消,其中一半为企业自动申请一半为监管部门撤销。

7月6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4家医药流通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四川局收回这4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

6月30日和7月3日,陕西食药监局发布通知,先后取消了3家医药流通企业的GSP证(6月30日2家,7月3日1家),原因是这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下面是名单。

7月1日,福建食药监局发布通知,称在6月2日至6月3日的飞行检查中,发现福建吉善堂医药有限公司存在11大问题,取消了其GSP认证,医药流通企业也注意规避问题。

下面是11大问题:

一、 根据计算机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的药品库存状况表(293个品规)与实际库存药品查对,约有100余个品规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药品库存状况与实际库存严重不相符。

二、质量负责人林忠宁未能履行职责,不了解本企业所使用的是何种计算机系统软件,无法登陆计算机管理系统。

三、 质管部门未对药品的储存、养护等环节进行指导、督促,质管部门无法查询到药品养护记录。

四、公司相关人员不清楚计算机数据备份途径,找不到备份的数据,且无措施防止服务器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数据丢失。

五、无防止无关人员进出仓库的具体管控措施。

六、未根据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与部分供货企业签订相应内容的质量保证协议。

七、2015年1月28日向亳州坤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药品随货同行单未盖出库专用章。

八、验收中药饮片记录未填写生产厂家。

九、企业未配置专用计算机系统的服务器,用一般组装终端机代替服务器。

十、药品常温库存放与药品储存无关的物品。

十一、企业建立的出库复核记录(销售单编号:xs-2015-0406)无复核人员。

该企业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现省局委托你局按程序依法收回福建吉善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7-Aa-20140160),并对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查处结果报送省局。

Tags:药商 证书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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