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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放开,冬天里的一把火

2015-05-08 09:51 来源:中国医药联盟 作者:周利生 点击:

核心提示:新一轮医改,以打破以药补医利益链、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配套推进、医保扩容与费用控制等作为核心举措。2015年招标降价依旧是主旋律,但药改思路有所改变,政府主导的药品定价机制寿终正寝。放开药价,必然会带动一批药品特别是优质品牌药品的涨价,在当前招标与二次议价的风口,无异于冬天里的一把火,有利于稳定行业规模。

药价放开,冬天里的一把火

宋长青 周利生 

概要:新一轮医改,以打破以药补医利益链、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配套推进、医保扩容与费用控制等作为核心举措。2015年招标降价依旧是主旋律,但药改思路有所改变,政府主导的药品定价机制寿终正寝放开药价,必然会带动一批药品特别是优质品牌药品的涨价,在当前招标与二次议价的风口,无异于冬天里的一把火,有利于稳定行业规模。

药价由政府主导机制走向终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出台,主要内容为: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标志着实行20年药品政府定价机制终结。

一、放开药价是政府无奈之举

此次《意见》出台动因,之前实施的“政府主导价格”管控药价并未取得预期成效,30多次降价文件下发已导致诸多弊端和怨言;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产生重要助推力;并且,政府期望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药品价格市场监管等手段,来推动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意图非常明显。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价格改革,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这次《意见》的出台,也视作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预期目标举措之一。 

二、放开药价为企业提价打开阀门

首要的判断是,药价不会大跌。无论哪种药价一旦大跌,药企就会限产停产。企业不能去无限制的为药价下跌买单。其次,药价会不会大涨?由于谋求最大利润才是药企的追求目标,并且,在一定利润基础上,企业才有研发投入的原动力。取消药品定价,必然会带动一批药品特别是优质药品的涨价,主动权仍在企业手上。

发改委本身也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三、放开药价迫使省级招标更加强势

招标方将更为强势,安徽蚌埠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的采购行为或在一段时间内仍会出现,未进入招标方设定的降价框架内的被列入黑名单(江苏奥赛康、红日药业等),逼迫药企降价行为导致的反弹尚需进一步观望。

由于招标方的强势,迫使部分药企放弃进入医保目录,通过去除紧箍咒,而寻求新的进入医院的路径,不会必然的配合招标方的降价节奏而放弃其原有的药品利润。

四、放开药价为二次议价预留了空间

以国际趋势为代表的联合采购又进入了医改主导者的视野。认为这样符合经济规律,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是联合采购的形式之一。政府希望通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而且在改革过程中,明确医院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

在本轮医改中,是以价格改革为先导,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路径,通过价格改革理顺机制。带量采购、分类采购等形式纷纷出现,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允许“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二次议价已获得政策允许,并渐渐成为业内的新常态。放开价格管制,在一定程度上为二次议价预留了空间,尽管二次议价受到多方诟病,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依然存在,并有逐步从试点公立医院向县级市场扩展的趋势。

五、放开药价后续趋势为监管加强与医保介入

医疗保险可通过谈判的方式对药品需求及价格产生影响,代替行政力量与药品生产商进行博弈。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作用将更为明显。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政府对医保的投入虽逐年增加,但幅度不大,着力引导各地创新突破,通过医保控费,遏制费用上涨。

被李总理点赞的“湛江模式”,基本描述为“政府不多出一分钱、群众不多花一分钱、居民保障大幅度提高、覆盖更加广泛”的多方共赢新医改格局”。这种模式,也是在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险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商业保险,来弥补费用不足。

通过医保谈判方式,实现药品下降,也有很长的路要走。药品多方谈判机制的建立,从谈判平台搭建、组织参与专家、谈判规则等,通过此种方式,“将虚高的药价要降下来”,并非朝夕之间。

六、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短时间不能形成

国家发改委给出的官方表述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实就是由原来的最高零售价、招标价、医保支付价的三“价”马车变成招标价、医保支付价并“价”齐驱。从力量上来讲,作为药企,实质上是处于被动地位,但一些优质品种,即使在和招标谈判中,也并不完全处于劣势,至于独家品种、专利药等多方价格谈判机制等仍都处于探索中。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降价以给民众实惠、药企获取利润、医疗机构放弃对药品利润的追求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提升弥补,三方的平衡点极难达成。

Tags:医改、医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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