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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常频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2015-03-19 09:59 我要评论 (0) 点击:
  中国医药联盟3月18日讯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0724-1501D15N0532     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品目:A1006     4.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常频呼吸机 2台 人民币65万元 2 分子共振变频刀 1台 人民币26万元 3 数码双目间接检眼镜 1台 人民币42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7.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8.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9.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0.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包1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6,015.00元,包2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2,015.00元,包3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4,015.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4月8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09:30: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2.开标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14.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6.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840/851/171/205     传    真:(8620)87768283  876162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曹敏、陈田、余力、梁云亭     17.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18.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1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电话:8129207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Tags:业绩 整体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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