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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招标公告

2015-03-04 09:39 我要评论 (0) 点击:
中国医药联盟3月2日讯      各供应商: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SXCTAS150122G)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出次日起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XCTAS150122G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医用液态氧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从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     4、投标人须为所供医用氧的生产商或由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供医用氧需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相应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用氧);     6、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服务机构,用户有紧急处理需求时能够快速响应;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13室)。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13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60-8988044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760-89889132     传真:0760-88855733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七路23号     邮编:528400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Tags:先机 落地 医院 采购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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