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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仍有50余类定价未放开 医药等成重点

2015-01-06 09:43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

核心提示: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尚存50余类定价未放开,医药、天然气价格有望成为未来放开重点。

随着政府加快转变职能,政府定价也在逐渐淡出市场。日前,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尚存50余类定价未放开,医药、天然气价格有望成为未来放开重点。业内认为,虽然近年来价格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但在放开第一批项目定价权之后,发改委未来还有哪些放权空间似乎更值得期待。

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次放开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烟叶收购价,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社会资本控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游票价,国内民航货运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房地产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价格,住宅小区停车等9项服务价格。烟叶价格放开后,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事实上,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陆续放开了全部电信资费、准池铁路货运价格,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种子、桑蚕茧、小工业盐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放了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权限,仅去年前8个月,国家发改委就先后放开2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共识,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放开价格,可以减少政府对于市场的直接干预,也践行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

仍有50余类定价未放开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目前的《政府定价目录》,政府定价的品类有16种,大到水电交通,小到教材物业,都有所涉及。据不完全统计,这16种涉及到的定价项目总共有70多项,加上此前放开的一些,目前政府定价仍有50余类还没有涉及,其中就包括水电气价格、教育收费标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

去年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就曾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落实国务院通过的改革方案,再放开一批价格,下放一批定价权限,尽快修订政府定价目录。

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经过陆续放开,目前发改委定价的已经不多,具体还有多少不方便透露。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虽然听起来几十类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项目本身包括了很多具体的分项,比如中介服务定价可能就包括了此前放开的房地产咨询、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这些仍未放开的价格都与民生息息相关,如水电气价格、食盐、殡葬服务等,所以未来发改委仍有价格放开的空间。

医药天然气或成放开重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这是本轮价格改革推出的第一批项目,陆续会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包括能源领域、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这一轮价格改革,就是对现有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具备竞争放开条件的毫无保留地都放开。”许昆林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随着能源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有望率先放开,目前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已经市场化,而居民天然气增量气也实现市场化,存量气经过两次价格调整已经接近增量气价格,加上目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降,增量气与存量气价格已经基本相同,天然气价格放开就差宣布了。

此外,医药价格也是放开关注的重点,据悉,早在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年内首先放开基本药物价格”等说法,首次被明确提出。

赵萍则提醒,在放开一些政府定价的时候需谨慎,一些政府定价的市场有垄断情况存在,如果没有足够的竞争者就放开价格,很可能导致价格被几家垄断企业所操控,因此价格放开需配套相应的市场、体制改革。

Tags:定价 重点 医药 余类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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