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3项行政审批,分别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食品生产许可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事项变更。至此,从2012年11月以来,湖北省局已经五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取消2项。
湖北省局明确,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省局不再受理申请,已受理的负责完成审批;条件成熟的市州局可以自即日起办理下放事项的审批工作。湖北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要优化办理流程,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确保受理和审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依法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做好有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