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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发文力挺药品流通业 药房湘军或迎春天

2014-10-11 10:33 来源:红网 点击:

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生计生委、食药监总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该政策的出台,湖南药品流通业内人士日前纷纷发表观点,认为该政策虽然是对六部委系统落实医改任务的要求,但对行业而言属于重大利好,一旦相关政策落地,药房湘军定会乘势而为,热烈拥抱药品零售业发展的春天。

现状:湖南药品流通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自商务主管部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以来,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湖南省政府将药品流通纳入六大千亿产业工程,支持实施“放心药”下乡工程和“湘药出湘”工程以来,湖南药品流通行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2013年,湖南全省医药商业销售总额720.2亿元,同比增长10.8%。老百姓、益丰、养天和、千金、怀仁、诺舟、九芝堂等一批药房湘军进入2013年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百强榜单,且在创新多元化经营业态,提升药品零售市场活力方面继续走在国内的前列。

不过放眼全国,湖南药品流通行业的销售规模、集中度与医药经济发达省份相距较远,药品流通市场“多、小、散”的状况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扭转。截至2013年底,湖南全省零售药店连锁率仅有20.26%,完成《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的“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的目标,压力非常较大。长沙医药商业销售历年占全省医药商业销售总份额的6至7成,2013年长沙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销售额不足50亿元,半数以上的药品经营企业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下。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认为:“药品流通行业事关国计民生,容易受到来自政策层面的影响,以民营资本为主导的药品零售业更易受到冲击。”

而在兼并重组、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某药房负责人无奈地向记者透露,湖南一些企业遭遇到地方保护等诸多阻力;湖南一些地州市的人社部门出台医保药店非药品品类商品“限售令”、“禁售令”,行政干预企业多元化经营的法定权益;一些地区的食药监主管部门以“合理布局”为由极力阻挠外来连锁布局设点,保护地方利益;一些部门出台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文件且至今不予清理、废止;省内一些医疗机构以电子处方为利器,千方百计阻止处方外流,患者难以拿到纸质处方到零售药店买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品,侵害了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发展:六部委联合下发医改或现重大进展和转机

医药分开是国务院确定的医改“四个分开”目标中的重要的改革之一,原本多次在医改文件中出现,但一直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这次明确由商务部牵头,意义非常重大。

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认为,“医药分开作为医改“四个分开”目标之一,囿于机制、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未取得实质成效,医院“以药养医”的困局难以破解。医改搞了这么多年,药品价格是一降再降,老百姓还是感觉到医院看病贵。《六部委通知》由六部委联合下发,表明卫生计生部门和其他部委已达成共识,医改有可能出现重大进展和转机。而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无疑将打破区域市场壁垒,为优势、规模企业在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布局、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未来:试点探索“医药分开”新模式

根据《六部委通知》规定,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将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我省自2012年9月开始,在浏阳市、茶陵县、炎陵县、湘乡市、石门县、祁阳县、冷水江市、龙山县等8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9月,我省又启动实施宁乡县、醴陵市、株洲县、攸县等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这为医院门诊药房的剥离创造了条件。

2012年8月,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组成调研组,就医药分开进行调研。2012年11月,调研组发布《关于全省医药分开的调研报告》,针对湖南实际列出了一系列推行医药分开的建议。原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副省长李友志对报告做出重要审示,要求省卫生厅、省医改办等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目前看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先实施医药分开的条件已经成熟。

对于未来如何实施医药分开?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秘书长黄修祥建议道,我省卫生与计生部门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遴选几家社区服务中心探索“医药分开”新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不设药房,医生开具处方后由患者到经批准的具有合格资质的零售药店购药,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这样可使资源合理配置,节省财政投入,同时减轻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

目前湖南一些医院在数字化医院建设过程片面理解“无纸化”,将电子处方演变成医院控制处方外流、垄断处方药销售、增加药费收入的工具,患者用药负担加重。《六部委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遵照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的规定,医师在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这一条还须卫生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出台对医院有约束力的规定并加强检查、监督,如此处方才能自由流动起来。

按文件要求,六部委将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同时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切实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零售药店在国家医疗健康产业链条上的地位逐步凸显,而湖南历来是引领药品零售创新之地,一旦相关政策落地,药房湘军定会乘势而为,热烈拥抱药品零售业发展的春天。

Tags:六部委 药品流通业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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