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药企风云

海南福尔医药公司违反规定 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2014-08-14 14:42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梁振君 贺澜起 林诗婷 点击:

核心提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1日发布公告称,海南福尔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1日发布公告称,海南福尔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中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企业,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布。 

Tags:海南 福尔医药公司 GSP认证

责任编辑:露儿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9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