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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当取消集中招标采购

2014-05-19 08:24 来源:财新网 作者:刘汉卿 点击:

核心提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运行四年来,不仅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价格虚高和虚低并存,药物滥用极其严重,成为各省主管部门权力寻租的工具,广东基药腐败案只是冰山一角。

2014年4月1日媒体报道了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腐败案,传省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伍新民处长、2个科长、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遥生被抓,广东涉及基药的5家医药公司被封账户。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初衷是想通过批量采购、量价挂钩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为老百姓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以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然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运行四年来,不仅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价格虚高和虚低并存,药物滥用极其严重,成为各省主管部门权力寻租的工具,广东基药腐败案只是冰山一角。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制度问题,建议取消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政策。

“招采分离”违背市场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招采分离”,违反了三中全会“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文)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集中采购机构,强制要求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集中支付货款。

然而,基层医疗机构才是基本药物真正采购、使用和付款者,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既不采购、也不使用、更不付款,却不管全省各地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规模大小、距离远近、配送频次多少和回款时间长短,一个品规全省一个价,违背客观规律,更违背了三种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

导致价格虚高、虚低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导致价格虚高、虚低并存,低价药无销量、高价药销量猛增,药物滥用极其严重。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前,基层医疗机构都是自主采购药品,低进高出,零售价不超过国家最高指导价,药品供应企业之间都是公开的价格竞争,谁的价格低、质量好、服务好,谁的药品就卖得好,根本不存在回扣返利,没有回扣刺激也不会有严重的药物滥用。

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高定价、大回扣”营销模式迅速向基层医疗机构蔓延,药品生产企业谁的价格高、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品就卖得好,导致药物滥用极其严重,低价药因为没有回扣的空间,销量极少,无法保障供应。

2014年4月8日大智慧财经发布了根据江苏省《2014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公示表》的综合统计数据,发现江苏省2014年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总金额前20名中,抗生素有3个,采购金额占比41.6%,其中,采购金额最大的抗生素是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采购金额为5.67亿元,占3个抗生素总采购金额比例达63%。中药注射剂有4个,采购金额占比24.2%。广西某药厂的0.1g规格的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采购金额达1.62亿元,昆明某药厂0.2g规格的类独家品种注射用血塞通(冻干)采购金额达1.52亿元。

权力寻租腐败盛行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导致权力寻租、腐败盛行,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基本药物中标价格由各省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确定,且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只能按照中标价采购和销售,执行零差率政策,不允许二次议价,遏制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正常的市场竞争。然而在医药生产经营市场化的大环境下,没有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就必然倒逼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不得不采用隐性违法的回扣(返利)竞争。

一些独家品种中标价虚高、回扣空间大,销量巨大,低价中标简直是一场人为的噩梦,不仅销售极少,而且还要被高价中标企业举报,说低价不能保证质量,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倒逼药品生产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公关让独家、竞争少的品规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目录,谁的独家品规被列入目录,谁就大发其财。

这也是本次广东省基药增补腐败案的根源,而且在全国各省都是普遍现象。据《第一财经日报》3月28日发表的文章《广东卫计委官员被调查或涉基本药物增补腐败》称业内流传“100万换一个品种”的说法。

2013年7月4日,广东省卫生厅发布2013版基药增补目录,增补278种。各省也纷纷开出了目录单。其中,山东增补216种,江西增补228种、甘肃增补206种、重庆增补205种、新疆自治区535种。据报道,各地增补品种中独家剂型、规格占比过半,甚至有企业开出1亿元的天价,求购独家品种的全国总代理权,可见独家增补品种的诱惑力。

由于政府要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且只能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对二三级医院要求一定比例配备基本药物。而且,独家品种定价被发改委“砍价”的压力较小。这样价格虚高严重、操作空间大的品种自然受到了代理商和企业的欢迎。尤其是独家品种,大多排在各省基药销售排行的前列。

基本药物本应是价格合理、经济适用,其目的是为解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但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政策让价格虚高几十倍的独家品规(或易于围标的品规)大行其道,价格虚高的品规虽然只占20%,但是总金额却高达80%以上。“保基本”反而变成了让老百姓付出了几倍乃至几十倍的代价。更为严重的是独家品规在回扣刺激下导致药物滥用让老百姓不仅多花了钱还饱受药害之苦,甚而丢了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重创了政府公信力,同时也让政府背上了一个天大的黑锅。

取消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政策

首先要取消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回归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政策之前的供应体系,归还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自主权。

第二,药品剂型、规格须统一,合理确定基本药物最高零售限价(或报销基准价)。

第三要允许基层医疗机构获取实际采购价与最高零售限价的差价,让基层医疗机构购进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而不是现在集中采购政策下购进价格越高获利越多(零差率倒逼生产企业以暗扣竞争)。让基层医疗机构有动力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购就不可能有回扣,没有回扣就不可能有药物滥用。

最后必须严打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并严格监督基本药物质量,确保安全。■

作者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

Tags:基本药物 集中招标采购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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