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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委如何才能走得更远

2014-04-18 11:29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武洁 点击:

核心提示:《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近日获得通过。广州将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医调委),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规定》明确,医调委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医调委的设立和开展调解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近日获得通过。广州将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医调委),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规定》明确,医调委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医调委的设立和开展调解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这一调解机制的出台,有望为稍显干涩的医患关系提供一些润滑功效。

不过,诸如此类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应该说并不少见,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也早已存在,那么,广州的医调委究竟能有多少高明和过人之处,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将医疗纠纷的化解引入正轨和良序,也就不能仅仅因为有过一些成功案例而过早乐观。

事实上,既然是纠纷,那么全凭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然绝非易事。因协商失败导致冲突升级,再加上外部调解机制的缺失,医患纠纷轻易演变为医闹,也会在所难免。在现实中,由于医患调解中心依然在技术层面上依附于医疗机构,即便号称中立也仍然需要依赖于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来给出判断,可见医疗调解中心的中立性其实更多只存在于名义上,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中立从而获得医患双方的信任与认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广州市的医调委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至少有望在中立性上真正到位,并超越此前的调解机构。应该承认,引入调解委员会的确有望让医患纠纷的调解更加专业和可靠,无论是调解员的选择还是调解员本身的身份独立性,也应该更令医患纠纷的双方放心。

不过,对医患纠纷作出公允判断依然要依赖于医疗专业知识,尽管要求调解员必须懂得法律或者医学,但调解员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其专业能力是否足以做出足够客观公正的判断,其实并不乐观。而在国外,医疗仲裁不仅仅是借用外部智囊团,还吸纳有专业的医疗专业人士加入,但这些专家并不属于其他医疗机构,只服务于仲裁部门,既保证了专业性,又保证了独立性。

此外,进入调解程序的医患纠纷,注定了相关流程并不简单,无论是调解员的选择还是调解员的工时,即便由政府购买服务,调解成本也不能忽略不计,至于调解程序的冗长,医患纠纷的双方恐怕也未必耗得起。

从这个角度来看,医调委固然不失为求解医疗纠纷的新思路,但如何让医调委自身在确保中立性之外更多的具备专业性,并将医疗调解的时间与成本控制在合理且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无疑是让医调委获得认同并走得更远的必要前提。

Tags:医调委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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