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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药业卷入鱼肝油事件 企业标准乱象丛生

2014-03-18 15: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央视“3·15”晚会曝光国内部分鱼肝油厂家违规生产事件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16日旋即紧急发文要求各地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儿童鱼肝油类产品。

央视“3·15”晚会曝光国内部分鱼肝油厂家违规生产事件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16日旋即紧急发文要求各地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儿童鱼肝油类产品。

16日,“躺枪”的康恩贝(600572.SH)、健康元(600380.SH)和汤臣倍健(300146.SZ)纷纷发出澄清公告,均称公司并不生产鱼肝油类产品。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查询CFDA数据库发现,国内涉及鱼肝油生产厂家上百家,大部分是药品批号,一部分是保健食品批号。其中,主要包括山大华特(000915.SZ)子公司达因海洋生物的伊可新、仟源制药(300254.SZ)旗下海力生制药的贝特令、国药控股星鲨制药、海南制药厂、浙江医药(600216.SH)子公司新昌制药厂等。

修正药业卷入鱼肝油事件

央视“3·15”晚会报道,有生产经营者违规将鱼肝油药品变成针对婴幼儿销售的普通食品,一些生产者甚至自知生产的产品鱼肝油含量已经超标,超过国家规定儿童正常摄入量的标准。

随后,有媒体在跟进报道中称,包括康恩贝、汤臣倍健和健康元等上市公司有涉及鱼肝油生产。其中,“3·15”晚会曝光的浙江康诺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下称“康诺邦公司”)违规生产“君宝康”婴幼儿类鱼肝油事件,有媒体指出康诺邦公司是康恩贝子公司。

康恩贝澄清公告称,康恩贝上市公司从未参股、控股或曾以任何形式投资过康诺邦公司,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和业务、管理关系;另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生产、销售婴幼儿类等鱼肝油产品。

康恩贝方面称,媒体之所以会将康恩贝与康诺邦公司联系起来,皆因为康恩贝的母公司康恩贝集团曾经参股康诺邦公司,但在2012年已经将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

健康元总经理邱庆丰亦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公司目前并没有生产鱼肝油产品,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鱼肝油行业乱象跟公司无关。

而央视“3·15”晚会中提及的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亿超生物”),是一家为国内保健食品商提供软胶囊产品委托加工(OEM)的厂家,涉嫌用作为药品成分的鱼肝油生产鱼油普通食品。

在被央视曝光后,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连夜对亿超生物进行了查处,发现亿超生物标为“绿森林牌鳕鱼肝油”的委托加工厂家有修正药业的优智DHA、汉臣氏鳕鱼肝油、首儿鳕鱼肝油三个市场上的鱼肝油产品。

“如果最终查明违规添加药品成分,那么这些厂家是要负责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执法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其中,修正药业是中国制药业排名前十的企业,近年对孕婴童保健食品市场比较关注。昨日,修正药业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承认,亿超生物是修正药业优智DHA的OEM厂家,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相关处理工作,暂无更多细节内容可公布。

行业标准近乎空白

作为一种儿童营养素,鱼肝油主要成分是维生素A与维生素D。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将鳕鱼肝油的食用纳入每天饮食组成部分。我国医学专家建议,新生儿自出生后15天起,应补充维生素AD制剂,持续补充到二至三岁。

根据CFDA官网数据库,国内涉及鱼肝油生产厂家上百家,分为药品和保健食品。其中,山大华特伊可新单品销售3.94亿元,约占国内鱼肝油市场的60%。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每年新出生人口数大约有1600万人,按日均成本一元计算,每年维生素AD制剂的潜力市场空间为116.8亿~175.2亿元。根据中国药学会数据分析,目前维生素AD制剂实际市场规模为10亿元左右,市场空白仍然很大。

不过,在形形色色的鱼肝油产品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其产品标准千差万别,主要体现在维生素AD之间的比例不同和日均服用剂量的不同上。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的推荐摄入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婴幼儿对维生素A和维生素D的每日摄入量应符合3:1的科学配比,才能保证最佳的营养摄入。

另外,2012年卫生部正式颁发《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文件,其中第26条规定“婴儿从出生开始,应每天补充维生素D 400~800国际单位;并特别说明,针对早产儿、多胞胎需要增加服用剂量”。

不过,记者发现,鱼肝油产品既有药品批号,又有保健食品批号,也有少部分仅取得普通食品批号的产品。作为药品的鱼肝油产品,如伊可新和贝特令等,都能遵循上述的比例和服用剂量标准。但也有部分批准文号为药品的维生素AD软胶囊产品标准与上述标准并不符合。例如,修正药业、浙江医药、国药控股星鲨制药等药企的维生素AD软胶囊批准的规格都有维生素A与维生素D的比例为10:1的产品。

“药品型鱼肝油,计量偏大,对于严重缺乏维生素AD的婴幼儿童,具有明显的治疗及改善作用。需注意这类维生素AD含量均偏高,需严格遵守医嘱,不适宜长期服用,以免造成维生素AD中毒。”广东省一家三甲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如是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而CFDA数据库中批准文号为保健食品的22个维生素AD软胶囊,其维生素AD的比例和含量更是千差万别。广东一家涉及鱼肝油保健食品生产的厂家内部人士告诉本报,食字号鱼肝油只需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的推荐标准,将产品生产标准报备给国家食药总局即可。

“鱼肝油这块行业标准空白,企业标准可以说是非常混乱。”上述业内人士说,在欧美,鱼肝油产品只是普通食品,但国内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都有添加鱼肝油成分,且行业标准近乎空白。

CFDA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17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是说放在药典里的品种不能用于保健食品和食品,而是要符合保健食品和食品的备案标准。”

Tags:修正药业 鱼肝油事件 企业标准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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