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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设“基准价”门槛 促药企价格竞争

2013-11-23 10:52 作者:...我要评论 (0) 点击:
   周四,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座谈会如期召开,大智慧通讯社独家获悉,会上发改委明确表态,药品价格管理模式将从“最高零售价”转向“基准价”的管控,且部分高价药将面临最高零售价的调整,这意味着,高价药受到多重打击,降价压力剧增。

  在业界看来,基准价管理体系改革与之前的医保支付价格管理思路相承接,即通过对药品实施定额医保支付,超额患者自付的管理方式,让药企主动开展价格竞争,形成更为合理的药品价格。

  一业内政策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解释,由于“医保支付价”听起来应由医保部门管理,所以,发改委将其改名为“基准价”,避免越权嫌疑。

  一位药品招标负责人表示,这一基准价的规定,也就是说,医院销售低于基准价的药品,差额归医院利润;而高于基准价的药品,则医院没有利润,由患者自付。例如,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外资药品为50元,国产仿制药为20元,而医保对这一品种药品只支付10元。他认为,这样一来,高价药销售将得到控制,“对专利和原研药是个冲击”。

  “以药养医”的模式一直被视为滋生高价药的温床,目前,医改进入深水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显示,破除以药养医迫在眉睫,而高价药更成为众矢之的。今年7月的内部讨会上,卫计委就曾明确表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从销售金额前200位的合资、进口药等高价药的生产企业进行谈判,从全国范围内降低这些药品的虚高价格;在各地招标中,高价的原研药也在质量层次的划分中“降级”处理,意在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

责任编辑:贾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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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海南 以药补医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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