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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多方联手打击医疗腐败

2013-06-16 18:1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志远我要评论 (0) 点击:

  医药与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是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支撑,有巨大的利润空间。“逐利”引发的医药欺诈和腐败,正逐渐成为各国的防范对象和打击目标。

  在德国,由于实行“医药分开”,医生只管看病开药,病人可以在任何合法的药店购药。因此,药店和医生之间发生行贿受贿行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最近几年,医生收取医药公司回扣等医疗腐败现象时常见诸德国报端,暴露出德国有关法律体系的不足之处。德国医生协会主席蒙哥马利年初曾透露,德国仅去年一年就有近1000起针对医生接受医药公司贿赂的调查事件。《德国医药行业经济犯罪报告》更是揭示了医药企业问题的严重性:42%的德国医药企业存在经济犯罪行为,其中腐败和行贿行为占14%。

  舆论监督与行业自律

  在德国,制止贿赂行为主要是通过司法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以排除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德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刑法典》和1997年修订的《反腐败法》。医药行业是个特殊领域。为了避免医药公司向医生行贿,德国医学科学专业协会、联邦药物生产商协会、联邦医院药房联合会、德国大学联合会等12个相关协会在2001年就制定了《企业同医疗机构及其责工间合作的刑事评估要点》,规范了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形式,并专门对宴请和送礼作了规定。医药企业员工以私人名义宴请公职医生是不允许的,但是可以在举办某种活动或者举行工作餐时邀请医生参加。每次邀请都应记录备案。另外,公职医生收受小额礼品也是合法的,但是超过一定金额或者在某些条件下可被视作受贿行为。公职医生一旦被发现收受贿赂,就会被医院开除。

  保险公司监督医生药房

  另外,德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病人的医疗费和药费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规定,除非有充足理由,医生必须为病人开同等药效中最便宜的药。如果医药公司向医院药房和市场药店行贿,势必会增加药品的成本,也就是说会增加保险公司的支付金额,因此保险公司也对医生和药房具有强大的监督作用。

Tags:德国 医疗腐败

责任编辑:中国医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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