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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药招标不“血拼”

2013-04-07 09:00 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

核心提示: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基药目录)近日出台。在新目录的基础上,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将围绕实施2012年版基药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基药招标突出经济技术标评审,加大力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版基药目录)近日出台。在新目录的基础上,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将围绕实施2012年版基药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提升质量权重

记者了解到,2009年版基药目录制定和实施,结合“零差率”销售政策,对于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通过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大幅降低药价,减轻了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有效保障了基层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随着2012年版基药目录的实施,政府要求各地按照医改“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要求,继续全面贯彻《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

总结2009年基药招标经验,2012年版基药目录重点强调“双信封”制度方面的完善,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其实,关于基药招标将提升质量权重的观点,年前就被各大证券机构认为是2013年需要关注的重点。招商证券认为,2013年基本药物招标会借鉴非基本药物招标,“唯低价论”模式将会转变,价格竞争将趋缓和,整体中标综合价格有提升的可能;湘财证券认为,新的一年里,药品降价将趋缓,对企业冲击最大的将是药品质量标准的提升,新版GMP等政策落实将大大提高药品质量壁垒,迫使行业集中度提高,强者越强。

减缓集中采购冲击

近年来,基药集中招标“唯低价论”一直是业内人士诟病的焦点。“安徽模式”实施初始,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引来行业激烈反对,业内认为,个别中药品种中标价过低,难以保障产品质量,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安徽省某县药管中心主任坦言,在当地第二轮招标,中标的846种品规基本由小企业生产。他直言,小企业一般会采用低限投料的方式来压低成本,加之生产环境较差,工艺粗糙,也不具备研发能力,生产的药品在质量和稳定性上存在较大隐患。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2012年版基药目录出台前期,也向媒体表达了他的担忧,认为“安徽模式”导致的药价过低,最终会伤害老百姓的利益。

鉴于业内对“唯低价论”的质疑和频发伤害百姓利益事件,原卫生部在此次2012年版基药目录实施过程中,突出了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服务和信誉等的全面审查,将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去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下简称《规划》),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规划》对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等9个方面进行细化和延伸。

业内人士指出,“安徽模式”以及之后出台的“闵行模式”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和推广,必然有其合理性。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主任李宪法曾对本报表示,只看模式中“一药一品一规”导致企业淘汰的现象是一种片面的理解,还应该看到模式对供货配送、资金支付方面的积极作用。

他认为,为了避免集中采购时,企业因为害怕淘汰、恶性降价,甚至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的恶性连锁反应,建议政府应尽量缓解集中采购对制药行业造成的过度冲击,合理控制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的规模,而不是终结“一药一品”或“一药一品一规”。

完善“双信封”

在一个省为单位的招标平台上,多来源性产品同台竞价,结果价格跳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往往难以避免,势必暗藏产品质量隐忧。李宪法建议,以省为单位进行市场准入和价格控制,采购可以市甚至县为单位;以省为单位招标、投标、评价,以市为单位定标、签约、履约,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集中招标模式。

业内专家和协会组织普遍肯定了此次突出“双信封”制度的积极作用,但在贯彻落实上,提出了一些可行新建议,以避免“企业血拼,最低价者得”的极端趋势。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提出,首先建立“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招标原则。建立合理的“双信封”招标制度,将经济技术标分数带入商务标综合评比,综合评比分高的为中标产品,不保证最低价药品中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比例不低于6:4;提高技术标中药品质量部分的比重,增加首仿、标准提出者等的分值,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其次,合理制定药品限价规则,在招标限价数据采集时,以上一轮招标中出现的虚低价格作为参考。再次,国有大型制药企业承担着很大的社会责任,在价格、招标规则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最后,通过新版GMP认证品种与老版GMP予以区分,建议招标时将新版GMP与普通GMP区分质量层次,或有条件地允许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直接入围,通过与专家议价的方式,最终确定药品的中标价格。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与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建议,切实优化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双信封”政策。在当前情况下,可借鉴二、三级医院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质量评价方法,进行分类审评或量价综合审评,以区分质量差异。

Tags:新基药招标 血拼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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