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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利益链是治理违法广告的关键

2013-03-06 11:39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廖海金 点击:

核心提示:SFDA近期发布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夸大产品适应症、保证产品功效以及利用国家机关或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广告。

SFDA近期发布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夸大产品适应症、保证产品功效以及利用国家机关或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广告。

药监、工商等部门与违法药品广告的较量一刻也没停歇过。违法医药广告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客观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使不法分子有隙可钻,导致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滋生蔓延。主观原因则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且各方利益链条完整。暴利诱惑是违法医药广告的内生动因。

一些药商为了片面追求生产利润,扩大经济效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铤而走险,公然违法,无中生有地编造或者肆意夸大产品的功能,使广大消费者上当受骗。媒体则为了增加收入,对广告审核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对药品经营企业来说,借助广告刊播提高其知名度,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利益相辅相成,利益链相当完整,加之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并不确定,使得违法追究存在一定难度,造成部分违法医药广告泛滥。

由此看来,要彻底根治违法医药广告这一顽疾,除了严格广告审批制度和加强广告监测外,关键是要切断利益这根链条,只有这样,才能铲除违法医药广告滋生蔓延的土壤。虽然药监部门对于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主体、发布载体、广告运营商没有直接的执法权,但药监部门担负着对违法药品广告产品的监管责任,通过产品监管可以达到对违法药品广告的逆向监管。因此,对违法药品广告监管,药监部门要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采取“管药品堵广告”的办法,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广告药品销售跟踪机制,对广告药品品种实行100%抽验并跟踪监督,全面检查其经营行为,发现问题从重处理,并将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切断了利益链条,打准打狠了“七寸”,违法医药广告就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治理,违法医药广告也就不会肆无忌惮打而不死了,从而还医药广告真实面目,使之真正成为公众健康的信使。

(本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Tags:利益链 违法广告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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