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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介入药品采购或可期 采购平台归属仍存疑

2013-01-30 15:34 来源:中国健康界 点击:

核心提示:备受争议的药品采购方、使用方与消费方等主体错位问题或将得到改善。1月26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北京医改办今年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探索通过集团采购或医保采购等方式。

备受争议的药品采购方、使用方与消费方等主体错位问题或将得到改善。1月26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北京医改办今年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探索通过集团采购或医保采购等方式。

在韩晓芳看来,医保部门参与采购可以打破卫生局既管医院又管采购,很难保持中立的局面。药品采购历来由卫生部门主导,此次北京释放出的信号,被业内人士认为具有积极意义。

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对中国健康界表示,之前我国药品采购中采购方不是真正的出资主体。虽然医保部门也并不完全是出资方,而只是作为出资代表来进行招标,但从主体角度来讲,更合情合理。“以前药品耗材招标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积弊至今难以解决。如果医保部门真正介入到药品监督、药品供销的采购中,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其实,北京并不是第一个提出探索医保部门接手药品采购的地方。早在2011年,上海提出要在2012年试行医保部门接手基药招标。2013年1月15日,广东省也提出改革药品招标模式,建第三方医药电子交易平台。据负责药品招标采购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对中国健康界透露,此事也拟由医保部门主导。

除了解决采购主体错位的问题,医保部门接手采购,另一个目的在于控费。韩晓芳认为,医保部门代表参保人员的利益,在招标采购中控费动力增强。

韩晓芳的上述观点也得到业内专家的认同。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王宏志对中国健康界表示,以往采购中的主体错位导致没有人在乎价钱,如果医保部门主导采购,“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会更在意价钱。

王宏志强调,以往卫生部门或纠风办主导的招标更在意价格,每次都以“价格降多少”作为评价指标,但医保部门在意的应该不是价格,而是总费用。医保部门在选择药品的时候可能综合考虑,而不单单是考虑价格,基于控费的角度来平衡价格与质量的关系。

此外,“在控制药价方面,医保部门调控的手段也要比卫生部门多。”王宏志说,以往控制药价是通过行政手段打压,而医保部门可以使用报销政策、支付政策等,引导患者使用哪些药物。“钱在社保部门手里,卫生部门是管不了的。社保部门可调控的手段也就更多。”

不过,医保部门参与采购在实际运行中也可能面临政策障碍。

耿鸿武表示,现在的药品招标平台归卫生局管,平台的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监督机制都归属卫生系统。如果医保部门介入,是否要用该平台,还是另起炉灶。如另起炉灶会否造成新一轮浪费?此外,卫生部门主导药品招标遵循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文件,医保部门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要遵循卫生部的药品招标文件,是否需要单独建一套招标方法,现在还不得而知。

在运作平台方面,先行的上海将之前卫生部门的招标平台转移到了医保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主任高解春向中国健康界证实,这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

除了政策障碍,王宏志指出,还要注意医保资金占整个医药费用的比例是否合理和有效。如果大量费用是患者自付,那么医保部门做的这件事无论是从合理性还是有效性,都将受到质疑。

“还有动力问题,医保部门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是否会更有效关注价格和费用。”王宏志表示,虽然相对来说,医保部门会比卫生部门更在意控费。但“如果要解决问题,可以效仿洛阳,医保也实行管办分开,医保筹资方和经办方分离,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打理,这样医保可能会更在意效益。”

目前,北京市医改办正在研究详细方案。据媒体公开报道,北京市初步打算由人社部门牵头,成立“北京市医疗保险医药招标采购中心”,通过组织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集中谈判采购工作,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和部分药品虚高价格。

“北京的方案还没出来,不好评价。”耿鸿武表示,现在只是提出一个概念,摸着石头过河,能否过得去,就看石头怎么摸了。“现在有人说,从卫生局改到医保局,是换了条河在摸。”他指出,其实是河没换,只是换了一拨人在摸,但我们希望摸到“石头”,如果只是换汤不换药,仍达不到预期效果。

Tags:药品采购 医保 医改 药品流通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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