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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业告别“小散乱”格局

2013-01-23 11:54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

核心提示: 随着医改的深入,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北京市3000多家基层卫生机构药品降价30%,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龙岩认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全,必将分流一大部分去药店买药的人群,药品零售业面临挑战。

1月16日,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京发布《2012年省级药店联盟发展蓝皮书》,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委员会主任徐郁平在会上透露:“2012年,15家省级药店联盟销售355.57亿元,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1/5。”业内指出,在新医改及配套政策不断实施和完善的背景下,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受到挤压,行业进入调整发展期。目前大量区域性连锁药店虽然能够生存发展,但凭一己之力前景堪忧,联合组建省级药店联盟已成产业发展必然方向。

  联合采购有效降低药价

  随着医改的深入,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北京市3000多家基层卫生机构药品降价30%,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龙岩认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全,必将分流一大部分去药店买药的人群,药品零售业面临挑战。目前,中国药品零售行业的供零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盈利方式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流通环节过多、药价虚高、区域药店之间恶性价格竞争、和上游企业博弈处于被动等,这些问题制约着药店的发展,药品零售业步入调整十字路口,抱团发展是市场发展的必然。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自2009年10月开始主导推动省级药店联盟建设,至2012年底,已挂牌成立的15家省级药店联盟,覆盖全国19个省区市,共有成员单位463家,门店总量21402家,当年销售总额355.57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1/5。2012年,15家省级药店联盟共进行了62次联合采购,商品市值18.05亿元,通过联合采购降低商品价格最高的达到15.53%,最低的为2.15%,总体平均降低商品价格为4.39%。

  徐郁平告诉记者,按通常的药品零售流通方式,一般是历经“厂家总代理区域分销连锁药店消费者”五个环节,而通过省级药店联盟联合采购平台,流通环节压缩到“厂家连锁药店消费者”三个环节,通过压缩两个中间环节,可压缩15%以上的流通成本。通过联盟平台,零售药店不仅增加了新的商品品类,降低采购成本,降低了药品终端零售价。各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大部分联合采购的商品其零售终端价格普遍下降了3%-6%,部分商品零售降价幅度达到15%。徐郁平强调:“这3%-6%的降幅是采购环节减少而降低的价格,和国家发改委药品降价无关。”

  持续高速增长实现蝶变

  2012年多家药店联盟保持高速增长,部分联盟实现转型升级,15个省级药店联盟中已成立实体公司的有8家,实体公司的运营使联盟品牌统一、捆绑上市的路线计划更加清晰。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药店联盟2012年实现了自我改革,从2009年的11家发起单位到如今27家成员单位,从最初的成长型连锁药店发起成立,到2012年省内主流连锁药店全部加入,总销售额更是达到了51.5亿元,为各省级药店之冠,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6.97亿元。

  徐郁平认为,目前极个别省级药店联盟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凝聚力不够、服务水平有限的问题。协会对此将加强改造力度,督导联盟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并与商务部进行沟通,寻求相关政策支持。未来几年,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还将继续推动省级药店联盟建设,达到25家,覆盖全国各个省市区。

  业内指出,在新医改及配套政策不断实施和完善的背景下,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相对活跃,行业进入调整发展期。联合组建省级药店联盟已成为发展的必然方向。通过发展省级药店联盟,中国药品零供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盈利方式等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在未来五到十年之内,拥有全省网络、大量门店、最大市场份额的省级药店联盟,将成为药店零售市场的主要经济联合体。

  由于四川2012年实施了非药品不能在药店销售的规定,导致四川药店销售额普遍大幅下降,四川药店联盟总销售额由去年的30.38亿元下降到了20.76亿元,下降幅度达31.67%。针对此问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龙岩透露,药店向大健康产业发展是大势所趋,保健品将逐渐在药店销售额中占据较大份额。

  加强自律遏制恶性竞争

  2012年,协会所属的各省级药店联盟在做好自身建设之外,还主动参与当地药品零售市场的活动,积极向政府主管机构建言献策,反映会员诉求。专家称,2012年各省级药店联盟相对活动,有效试行多项措施,有力缓解了平价药店的生存压力,遏制行业恶性竞争,惠及百姓民生。

  广东药店联盟于2012年7月与广东医药价格协会联合发起成立了零售药店委员会,首先在联盟内部试行“政府补贴平价药店政策”,广州每家药店政府每年补贴5万元,其他地区每店政府每年补贴3万元,2012年已在广州、中山等联盟会员中试点了30多家门店,2013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优先在联盟成员中实施。广西药店联盟联合广西医药商会等,就“多元化经营”、“药师上岗”等问题,向广西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支持药店多元化发展的报告》、《关于协调解决中小药品流通企业融资难的建议》、《关于解决药师不足,加强药师培训的建议》等报告,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注。

  药店联盟的建设和发展,有效抑制了区域药店之间的恶性竞争,维护了市场的良性发展,减少内耗,加强自律,为消费者和供应商做好服务,建立起有序的市场环境。各联盟成员单位将品种资源、工业资源进行共享,并在药店、管理和服务商进行分享交流,让联盟成员药店在与非成员药店的竞争中更具领先优势。

  2012年12月,商务部公布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部规章制度,引导和规范中国药品零售行业发展。

 

Tags:药品零售业 药店联盟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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