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试剥解医疗损害鉴定之困
核心提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近日向媒体披露,已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入选机构(2012~2013年度),医患双方必须在该名单内协商选定,或由法院通过摇珠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首次鉴定机构,统一做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纠纷往往是医患关系恶化的导火索。(图片来源:南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近日向媒体披露,已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入选机构(2012~2013年度),医患双方必须在该名单内协商选定,或由法院通过摇珠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首次鉴定机构,统一做医疗损害鉴定。
消息披露后,引起业界高度关注。有评论认为,广东高院这一做法,有望破解医疗纠纷诉讼的困境。
减少外碍因素之说
“下发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入选机构名册,其实是执行广东高院去年出台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动作。”广东省邦达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学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继华如是指出。
周继华所指的,是去年11月下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依照该《意见》,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委托省内具备条件的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其中,省内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名册和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名册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建立。
据介绍,此次的20家医疗损害鉴定入选机构由广东高院统一编制,其中既有医学会,也有司法鉴定机构。依照新的规定,医患双方先在该名单所列机构内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职权通过摇珠选定。换言之,不再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两种鉴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隐晦地指出,广东高院的做法其实是针对目前医疗鉴定市场的乱象,尽可能减少诉讼双方借用社会关系及金钱来影响鉴定结果。该律师指出:“地方高院出台这种指导意见或者指定办法,一方面是为了指导审判实践;另一方面也是限制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从高院的角度看,是一个减少外碍因素的措施。对解决目前的乱象是有作用的。”
20家医疗机构之争
不过,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对广东高院此次圈定鉴定机构的做法提出质疑。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就认为,名册的制订已超越了地方高院的职能范围。
对此,周继华认为,广东高院是在目前充分考虑到医疗鉴定的现状,针对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的“硬伤”做出的折衷之举。该《意见》并非作为一种司法解释出台,仅是作为一种对下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来提出,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意义。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丁浚律师也表示,此次指定20家医疗鉴定机构,确实是缩小了可供选择的范围,但由于入选的都是业内比较著名的机构,公信度较高,掌握的资源和医疗专家库的名单更丰富,也简化了法院处理案件的程序,法官对鉴定结果采信时不需考虑过多的外在影响因素。
除了鉴定机构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会采用摇珠方式外,按照新规定,医学会接受鉴定委托的,由医患双方直接参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家,其中一名由医学会指定,实行合议制,人数为3人以上(含本数)。司法鉴定机构则应指定或选择2人以上鉴定人共同鉴定,不具备临床医学高级技术职称的,还必须咨询2名以上具有该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鉴定人员与当事人有近亲戚关系、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或曾经参与过该病例的咨询会诊等情形的,必须回避。
探索模式之意
“撇除《意见》可能存在的法律法规冲突疑惑,广东高院此次举措是一次积极的探索。” 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委会常委李惠娟坦言,符合大众利益的探索是值得鼓励的,可以在探索中逐步完善。对于鉴定机构的选择,李惠娟更倾向由医学会进行医学鉴定,在她看来,医疗过程评判不仅需要对客观事实状况做评价,还涉及行为人主观因素,而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不一定具备相应的临床医学经验。
“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在医疗过错方面的分析很到位,但在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间关系的判定往往使用事实因果关系标准。”周继华建议,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判定应当采用的相当因果关系标准。
过去采用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时,往往是先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再申请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侵权赔偿法律部主任刘平点出其中关键:“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界定不同,因此,即使是由医学会进行鉴定,依照医疗损害的规定,医院方的损害责任大小也不一样。”
细看此次广东高院圈定的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与医学会的几乎各占一半。“这就打破了医学会过去在医疗损害鉴定方面的完全垄断地位,促使医学会按照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医学鉴定专家要接受出庭回应当事人质询的要求。” 周继华认为《意见》有利于促使医学会的医疗鉴定既符合医学科学规律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意见》还要求鉴定结论必须明确,根据损害后果造成原因中医疗过错的参与度进行分类。比如,医疗过错的参与度达到91%~100%,可以界定为全部因素;61%~90%则为主要因素;41%~60%则为同等因素,依次类推。细化的分类将有助于法院在审理中确认医疗过错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
一批药被查 涉维C银翘片、阿胶…
一批药被查 涉维C银翘片、阿胶…...
-
高值耗材最高降价80% 涉雅培、波科、贝朗…
8月1日,云南省曲靖市举行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集中采购第一批次中选产品企业签约仪式。...
-
国家指令 整治所有医院回扣 暗访组出发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这次方案的重点就是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开始组织实施。...
-
医药代表系统学习产品知识的十个步骤
每个刚入行的医药代表初期都会接受公司大量培训,产品知识培训更是重中之重,不仅培训而且还要考试。...
-
“3+6”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价格信息公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消息发布《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文件(LH-HD2020-1)》(下称《采购文件》),公布人工晶体类耗材的具体采购品种、申报价格等信息。 ...
-
首轮价格降幅低于42% 医疗器械企业直接淘汰
首轮价格降幅低于42% 医疗器械企业直接淘汰...
-
Q1最惨淡的两大药品领域,代表都离职了!
中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先控制住疫情的国家,但随着全球疫情的爆发,输入病例不断上升,加上中国本土还有不少无症状感染患者,这使得中国经济无法完全恢复正常。...
-
某些药企又要开启新一轮裁员了
做代表难,今年更加难。除了国家级的带量采购,省级也有带量采购,感觉就像是夹缝中求生存。...
-
两家外企大裁员,患教专员全部解散!
两家外企大裁员,患教专员全部解散!...
-
执业药师挂证,面临终生逐出行业的巨大风险
执业药师挂证,面临终生逐出行业的巨大风险...
-
虚开发票2.5亿,涉多家药械企业(附目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2020年3月》显示,51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其中24家是药械企业或相关资讯、服务企业。...
-
91家药企收入公开:以岭、科伦、康恩贝…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的冲击力和冲击面都超过了2003年的非典,对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也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影响,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