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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遇药品“暗加价”新难题

2012-10-17 08:55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

核心提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这一医改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医院公开的药品加成外,还有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比如进院费、勾标费、统方费等,也涉及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待于通过医改进一步加以解决。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这一医改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医院公开的药品加成外,还有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比如进院费、勾标费、统方费等,也涉及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待于通过医改进一步加以解决。

“暗加价”难防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此前,北京、深圳等地医院率先实施了“零加成”,超过2000种药品入列,药价降到以前的85%甚至更低。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若再有勾连,也容易暴露出来,便于院方监督检查。

可是,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之外,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例如,某种药品进入一些医院,需要支付“进院费”,就像一些商品进超市需要支付“入场费”,只有支付了这笔费用,才可能进入这些医院销售。

包头市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起医药回扣案件当事人,发现该案医药代表在向某家医院推销药品时,按照销售药品总量给予开药大夫5元到25元不等的回扣。据初步查明,收受金额最多的达70多万元。

同时,在医保部门确定中标药品名单之后,一些医院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而要进行再一次选择,由医院领导和药房主任对中标药品“打钩”。为了确保自家药品能够选上,药企方面还要支付一笔费用,名曰“勾标费”。

在包头这起案件中,一些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还要统计每种药品的销售清单。医药代表根据这一统计,以每盒3到5角的标准向药房支付一笔费用,同时还要向医生返还一笔费用,内部人分别称之为“统方费”和“处方费”。

2011年媒体曝光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价格案也印证了“暗加价”现象。出厂价0.6元一支的注射液,中标价11元,远超出厂价。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中间差价分别被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等蚕食。

长期致力于医改研究的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认为,药品“暗加价”不仅会损害患者利益,而且容易腐蚀医务人员,不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改革新难点

药品销售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率达42%,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

为了增加药品销售,药厂往往以回扣来敲开医院之门,鼓励医生多开药。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董事长王学海介绍,这种现象在外资药企更为普遍。不久前辉瑞公司被查出向多家中方医院进行商业贿赂,回扣率在30%左右。

面对药品“暗加价”现象,一些医院等单位似乎“视而不见”,并不公开回应这一问题。“"暗加价"现象很多人了解,但没有一家医院承认。” 朱幼棣说,医院也有难处,不加价难以维持,职工奖金也难兑现,加价又增加患者负担。这既是现状又是改革难点。

专家指出,取消医院对药品“15%明加价”,只是新医改一小步。当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

Tags:医改试点 药品价格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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