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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下调 3类药平均降17% 降价品种达95个

2012-10-13 09:30 来源:华龙网 点击: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对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进行调整,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达17%。限价表格中未列的规格,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本月20日前到市物价局申报价格。

包括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药品,共涉及95个品种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对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进行调整,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达17%。限价表格中未列的规格,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本月20日前到市物价局申报价格。

降价信息可登录网站查询

据悉,本次调整价格,单独定价药品按《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规定执行,统一定价药品按《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有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药品将限价,其中统一定价药品共405种剂型规格,单独定价药品有135种剂型规格。

具体药品降价信息,市民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cqpn.gov.cn/gb/yyjg/news_detail.asp?id=49482),此外,若遇上违规涨价的情况,也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未列剂型规格需申报价格

据记者了解,本次《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表中未列的规格,以及《统一定价最高零售限价》表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剂型的除外),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持产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最新价格及相关资料于本月20日前前往市物价局申报价格,市物价局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最高零售价格。

此外,鉴于附表中部分未列剂型规格的药品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与同品种已公布的其它剂型规格价格差异较大,同时,从企业申报到市物价局重新审定价格需要一段时间。为了不影响未列剂型规格药品的正常交易,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相关规定,未列剂型规格符合差比价关系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自行调整零售价格;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在2012年11月15日前可暂按现行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涨价。

Tags:药品零售价 基本药物剂型

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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