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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商业“合体”的艺术

2012-09-04 09:28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陈旭 点击: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流通体制的调整变化,医药工业与医药商业的合作关系也发生着变化,由总额代理制到区域分销制,由压货依赖到合作推广甚至分灶竞争,其间分分合合,时而紧密,时而松散,时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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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流通体制的调整变化,医药工业与医药商业的合作关系也发生着变化,由总额代理制到区域分销制,由压货依赖到合作推广甚至分灶竞争,其间分分合合,时而紧密,时而松散,时而竞争。

毋庸置疑,按照目前医改政策的推进趋势,医药工业企业要进一步拓展市场,终端为王是趋势,“一步到终端”是目标,但如何开发终端,将是一个长期的研究命题。笔者以为,对于中型集团化的医药工业企业来讲,为化解越来越大的销售压力,可通过工商一体化,组建单独的商业公司,或调整股权比例,加大对商业的实际把控能力和网络控制能力,借助商业公司整合销售网络,将是较好的途径。

从初级合作到深度融合

在传统的生产企业销售网络中,无论是生产企业到销售大区,再到省区市场、地市级市场、县区市场,还是生产企业到区域分公司,再到省区市场、地市级市场、县区市场,商业公司都是上游制药企业无法绕过的一环。即便是以高附加值临床品种为主打的生产企业,也大多以工业招商、个人代理挂靠商业公司为主运作,以化解销售风险,降低开发费用。

2000年前后,中国的大型医药工业曾掀动一波工商一体化的探索高潮,他们或成立自己的商业公司,或跑马圈地收购零售药店,组建连锁公司,开始了长达10年的探索之旅。

从目前情况看,在这一波探索试水中,鲜有落水者,更多的企业则通过组建商业企业和连锁药店,在掌控终端、宣传企业及理顺渠道、控制营销风险、增强企业话语权方面获得了丰硕的收益,但这种探索仍处于工商“分灶吃饭”的初级阶段。

进入2010年,形势出现新的变化。一方面,无论是政府主导的基药招标,还是面向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非基药招标,以厂家为主导的投标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工业企业的投标风险,同时也凸显出中标厂家的强势地位。医药商业则沦为配送商,其地位在弱化,工业企业中标后的强势姿态,需要传导到优选后的商业公司,并通过优选后的商业公司固化这一强势地位。在此新形势下,工商之间就有了进一步密切合作关系的客观需求。

另一方面,随着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的出台和实施,流通行业的整合速度在加快,相当一部分商业面临重组、兼并甚至是破产,而大部分医药商业的沉淀资金多是生产企业的应收款,一旦出现差池,医药工业首先就会受到冲击。工业需要找出一条既通过商业公司,又能有效化解经营风险的途径。

鉴于此,在新医改形势和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医药工业有必要重新审视和适度调整工商关系,在原有初步合作的基础上,由单纯重视企业价值和当期回报,发展到重视网络价值和终端价值,由单纯的工商重组发展为工商深度融合,通过提升对商业公司的实际把控能力和网络控制能力,实现双方销售网络和营销队伍的融合,打造多元化、立体化的销售网络,进而提高自身竞争力。

运作方式优大于劣

上述深度融合的运作方式,在操作过程中体现的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是有利于集团化工业企业的销售体系优化。

目前,集团化的医药工业旗下一般都有多家生产企业,由于法人不同,销售主体不一样,虽然均隶属于集团总部,管理要求可以是一样的,但必须组建不同的管理架构和营销队伍,相互间无法实现资源共享。组建商业公司后,可统一将所属生产企业的品种,以约定价格销售给商业公司,对外则统一以商业公司的名义销售,最大限度地利用集团总部的网络资源。

二是提高销售费用的精准投放,更好地把控终端。

在终端为王时代,医药工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组建终端队伍,加大终端投入,但销售活动依然得依托一定的商业平台动作。在终端开发中,多数厂家在市场开发推广阶段采取厂家人员做政策推广,在药品配送阶段,采取委托商业公司汇集其他品种,落实配实服务的做法,以化解众多零散终端产生的高昂配送费用。

当然,实际运行中,由于工商企业各自的利益取向,工业企业可能会面临高昂投入、效果不佳、开发费用被截流、配送迟缓的问题,甚至出现相对成熟的市场中由于商业倒戈而直接丢失的情况,而商业企业则面临一心多用、被动应付甚至无所适从的局面,这都是有可能出现的,必须防范。

三是有利于充分利用地方政策和配送政策。

由于投资、税收等原因,工业多与地方政府关系相对密切,而新医改设计中,又赋予地方政府集中遴选配送商的职能,在这种政策框架下,工业企业利用其强势地位争取政府资源,将其主导的商业企业确定为优势区域的配送商,无疑延续了工业的优势资源,同时也强化了工业的终端话语权,这对商业也是难得的机会。各种迹象表明,有不少企业正进行着这方面的努力。

不一概而论

当然,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模式、不同的市场资源配置,造就了社会化不同的专业分工,所以工商一体化并不适合所有企业。

客观上讲,工商应各擅其长,专业化、扁平化、高效率的药品销售通路,才是未来企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对于医药工业涉足商业理应慎重,本文提到的中型集团医药工业企业,下这步棋相对较为可取。为保证其成功率,笔者有如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首先,基础牢固、管理完善、规模成型的医药工业企业可优先考虑工商一体化。对一些弱势的工业而言,建队伍开拓终端无异于自寻死路,仍需依靠商业公司的肩膀。

其次,组建商业公司,整合销售网络,宜采取分区域运作的方式。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模式,强势区域、传统性区域适合统一委托内部商业公司来销售,非强势区域仍应委托当地强势的区域性商业公司运作,或并列运行。

再次,不同的品种,宜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工业企业的品种主要分为以下3种类型。一是基本不进行区域管理的市场普药品种,二是相对进行区域保护的第三终端的操作品种,三是严格进行区域限定的高价临床品种。对二、三类品种,宜并入内部商业公司销售,对第一类低端的普药品种,仍以外部商业合作为主。

总而言之,商业涉足或重回医药工业,或工业重组掌控商业,已成为强者恒强的游戏。从政策的角度看,这显然符合当前国家积极倡导的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资本市场也乐见这样的局面。

商业涉足或重回医药工业,或工业重组掌控商业,已成为强者恒强的游戏。从政策的角度看,这显然符合当前国家积极倡导的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资本市场也乐见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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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医药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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