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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基药招标:探索中的改良

2012-07-30 09:50 来源:医药观察家 点击:

核心提示:广东基药招标“设立低价目录”无疑是“双信封模式”下的创新探索;而“中标价上浮10%”的规定,又与“唯低价是取”背道而驰。那么,在亲历广东基药招标之后,业内人士对其会有怎样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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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药招标“设立低价目录”无疑是“双信封模式”下的创新探索;而“中标价上浮10%”的规定,又与“唯低价是取”背道而驰。那么,在亲历广东基药招标之后,业内人士对其会有怎样的评价?本期我们邀请到了河南省开开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黄朝友,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记者:五月下旬,广东省针对基本药物第一次单独招标。“设立低价药目录,不招价格,只招厂家”,这显然是一个改革。亲身经历了这次招标,您的感觉如何?有何现实意义?

黄朝友:此次设立低价药品目录很好。目前基药招标,均采用的是双信封模式,其初衷是将价格和质量共同考量,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问题不断。首先,质量难通过筛选定论;其次,很多产品在经过了多轮招标竞价之后,价格被压得很低。广东这次设立低价目录,让本来的低价产品、廉价产品能够拿到相对合理的利润。例如,中成药原料成本上升很大,价格压得过低不尽合理,再采用以往模式进行招标意义不大;同时,相对合理的利润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像大输液这类产品,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本来就不高,如果再降价,质量不能保证不说,很多厂家是无法供应的。因此,也应该纳入低价目录。

记者:“中标价上浮10%”,是此番基药招标的另一措施。在您看来这个10%的上浮空间大小如何评价?

黄朝友:对于“中标价上浮10%”,存在理解误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产品中标价都可以上浮10%。正式方案中规定能够上浮10%的,只是极个别产品,且确实有充足上浮理由才可以。大多数产品都是在其“采购价”上上浮10%,作为其限价措施。针对一些产品上升浮度还是很小,但此举相较于“唯低价是取”还是进了一步,对厂商还是人性化一些。

记者:有业内人士指出,此番招标改革“10%的价格上升幅度虽小,但意味着跨了一大步”,您是否赞成这一观点?在现行招标“唯低价是取”政策下,广东省此番“背道而驰”有什么可取之处?

黄朝友: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此番改革是在整个唯低价是取政策下新的突破,对目前解决成本倒挂、基层用药严重不足等问题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这样做很好。

 事实上,“唯低价是取”是给行业带来一定危害。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关乎到生命安全,质量是要始终放在首位的。但是最近几年,在原辅材料都涨价的背景下,一方面,提升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另一方面,不断地降低药品的价格。价格的普遍降低自然是无法逆转的,一些厂商为了生存或获利不惜铤而走险,偷工减料、制假售假,这就无法保证质量。另外,还有一些厂商报价不理智、扰乱市场,甚至恶意投标;或者手里有所谓“基药”差异化高端产品,故意把“低层次”价格投死,谋取自已利益最大化。最终导致廉价且安全有效的基药退出市场。

 所以,我们的建议是:1、对于廉价产品,经过多次招标价格已很低,不要再招;2、招标既要有降价措施,又不能把低价作为标杆。广东的这个“上浮10%”正是应了这个需求,对唯低价是取的政策有所调整,是有可取之处的;3、“基药”要“突出基本”,而不能搞差异化,药品被遴选为“基本药物”就是因为其生产历史悠久、安全有效,是很“普通”的产品。因此“基药”的招标不要分“单独质量层次”和“差异化独类”,让个别厂家“钻空子”。 

记者:您认为此次“粤招标”除了上述一些利好之外,还存在哪些问题或者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

黄朝友:医改是世界性难题,而我国医改又从“药改”开始。不光是广东,全国药品招标都在探索中,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对厂家而言,“药改”的影响可以用三个字概括——“限、降、变”:“限”即限制厂家市场准入,如何设置公平合理评价体系?“降”即降低药品价格,“唯低价是取”到底能走多远?“变”变到何时才能稳定?这些都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Tags:基药招标 双信封模式 药品目录

责任编辑:中国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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