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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改药价至少能降15%

2012-07-09 10:41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 7月1日起,深圳市公立医院全面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该市所有公立医院约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启动医药分开改革的城市。

“医药分开的最终目的是要取消"以药补医"或者"以药养医"这种比较落后的制度,让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7月1日起,深圳市公立医院全面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该市所有公立医院约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启动医药分开改革的城市。

  医院看病诊疗费10元

  按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向患者收取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医院的药品收入、药品的数量和药品本身的价格是相关的,这种机制就会导致医院愿意卖贵药,愿意多开药。而药品加成费用的取消,将彻底打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消除其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比如这个药如果是10块钱一瓶,它卖出去就赚1.5元,如果把这个药变成100块钱,卖出去就赚15块钱,最终受害的就是老百姓。所以把这个制度取消,首先对于广大的就医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利益机制。同时从经济效益上来讲,要保证医院的收支平衡,确保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现在我们的做法是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提高诊疗费。”江捍平告诉记者。

  按照《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医保用药将降价15%-25%,参保人群率先受益。也就是说,实施改革前,进价为85元的药物,实际是按照100元销售,其中医保基金报销30元,个人医保账户报销70元。而改革后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进价85元就按85元销售,市民医保账户只需要承担七成即59.5元,实际上是大幅减小了。

  同时,7月1日起深圳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统一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一般诊疗费包括了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参加综合医保的市民可由医保基金报销七成,个人医保账户负担三成。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测算过,通过改革,可以直接减轻群众门诊就诊个人自付费用1.75亿元。同时通过遏制药品滥用、高价药使用和过度检查,促进公立医院合理用药、合理诊疗。

  患者拿到医院处方不再难

  除了取消药品加成、打包统一诊疗费,7月1日起,深圳市公立医院还会将综合医保目录中的所有药品按照进货价格出售给患者,患者也可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剂、儿科处方、蛋白同化制剂(不包括胰岛素)和肽类激素之外的药物。

  据了解,以往并没有哪一个规定禁止患者凭医院的处方到社会药房去购药,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导致医院可能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处方不外流。深圳医药分开改革,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药品加成取消以后,对医院来说,今后药品这块没有任何的利润,只会有成本。比如有大量的药物人员、要有用房和水电气等等消耗,那么把药房甩出去不是更好吗?”江捍平认为,取消加成还可能让药房间产生竞争,让药价更便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医药分开改革是一个“1+6”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

Tags:医药分开 以药补医 公立医院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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