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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支付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2012-06-08 09:45 来源:医药观察家 点击:

日前,卫生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新农合的支付方式将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如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意见》规定了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新支付方式的行为,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支付标准。要根据基线调查数据、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充分考虑前三年病种费用平均水平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科学测算、确定支付标准,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合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医疗。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补偿方案调整、医疗服务成本变化、高新医疗技术应用以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对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兼顾多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要以收定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合人员的费用分担比例,不增加参合人员个人负担。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确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标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同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强化质量监管,保证服务水平。要发挥卫生等多部门对医疗服务的协同监管作用,运用行政、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实行组织、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并举,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切实维护参合人员利益。

《意见》要求在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推行以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在实施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向乡村(全科)医生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于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可探索实行定额包干的支付方式。在开展县、乡、村纵向技术合作或一体化管理的地方,可探索在协作体系内对门诊服务按人头付费,要根据服务人口患病率、门诊分级诊疗、前三年门诊次均费用等情况,综合确定人头付费标准。此外,住院费用支付改革将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

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建立并完善支付方式的评价和监管措施。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特点,针对重点环节,完善细化评价指标、考核办法以及监督管理措施,建立支付方式评价体系。可结合实际配套制定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措施,落实绩效考核办法。(黄丽/文)

各地实践

《意见》要求,各地从2012年开始积极推进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全覆盖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到2015年实现在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的目标。目前,河南、江苏、福建、四川等省市已着手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河南省要求于6月1日前全面实施改革,出台方案,实行总额预付。四川省要求,在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合统筹地区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及覆盖全病种的支付方式。江苏也将于今年7月在63个统筹地区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并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推开。

业界观点

这种改革必然会让药品市场释放出相当大的需求,还会带来产品结构的变化,而且今后基层市场将会更加突出药品的性价比。此外,基层农村市场的营销战略也要进行大调整,对于在基层市场价格相对较高的产品,我觉得应该更多地把重心放在药品生产环节的把控和利润的分配上;而质优价廉的产品则应侧重于产品的成本控制和渠道建设。

——仁和集团副总裁 余波

整体来讲,在乡镇卫生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肯定会扩大基层市场,只不过这个市场会扩到什么程度,主要还是要看支付方式改革的执行情况以及各地对政策的领悟程度,今后基层用药将更规范,这对品牌企业是有利的。

——好医生药业集团市场部总监 曹耀予

Tags:新农合 医疗支付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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