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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行业调控也尴尬

2012-05-31 09:44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史万奎 点击:

核心提示: 对于已经服毒的人来说,去阻止他服毒似乎是一个笑话。而对于已经进入恶性竞争的维C行业来说,制定《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可否看作亡羊补牢?

 对于已经服毒的人来说,去阻止他服毒似乎是一个笑话。而对于已经进入恶性竞争的维C行业来说,制定《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可否看作亡羊补牢?

有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球维C 总需求为12万吨左右,但中国维C产能却远超20万吨。尽管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维C产能过剩发出了警告,但面对“巨大的”市场预期,众多企业还是“果断”前行。如今,国内维C行业产能过剩、恶性竞争、价格倒挂,想赢利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说哪个企业这时候新上马投产维C原料,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低成本能力,就是脑子灌水太多。因此,如今谈《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的意义,估计不是为了阻止新兵进入,而是可以看作“做减法”的行政举措。

这道减法题会怎么做?从已知的信息看,基本方向比较清楚:提高环保标准、提高质量标准、提高产能标准、降低能耗标准等等。类似准入条件有点人为的“物竞天择”原生态的意思。设想,有某部落酋长针对粮食不够用的解决方法,让部落的人比赛长跑,通过杀掉落后者来减少吃粮的人口;而实际上,跑在后面的可能是体弱多病的老者,也可能是有旺盛生命力的妇女和儿童。能投产维C原料项目的企业是没有小企业的,起码在资本方面不可等闲视之;已经投产的维C项目投资是巨大的,让哪个企业忍痛割肉自觉放弃项目停止生产都很难,除非亏损不能承受或者有转型良策。政府此时的减法政策一出台,料想这些企业的第一反应基本上是追加投资、提高标准,与同行业竞争者拼命赛跑,指望着拼死别人存活自己而成为剩者之王。

照理说,在拼标准大战中能够剩下来的,应该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了,这对保持中国维C原料在国际市场可持续竞争优势方面是有好处的。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发生像原始部落酋长愚蠢的优胜劣汰法则那样的情况,被杀死的未必都是老弱病残,最后剩下来的也未必是精兵强卒。

在同一品类中,企业竞争制胜的决定因素不仅仅是资源,更关系到企业的能力;但在一个短暂的时期,资源在很多时候会掩盖企业综合能力的欠缺而赢得竞争的胜利,尤其是在权力伸手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因为建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通道、有地方政府的支持,即使其内部运营机制腐败庸懒,也可能在短期规则下赢得生存机会。但这样的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缺乏内在能力的支撑,不排除导致行业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可能。相对照的是,真正有旺盛生命力的企业,可能在发展初期被规则所淘汰,毕竟企业能力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无形资源,有其发生、发展的成长过程。

回顾历史,对维C企业未来能力担忧的假设和顾虑并不全是无病呻吟。维C原料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什么知识产权门槛的行业,但作为有战略远见的竞争者,致力于“门槛”建设,以创建自己的竞争优势是起码的目标。2009年前后国内“五大家族”维C原料产能数据是公开的,新进来的企业在决策投产项目之前没进行过战略研究,抑或是战略研究发生了错误?不管是什么,后期投巨资跟进这趟浑水的,现在看来都不能算是好决策。

问题已然成为现实,现在说什么都难免尴尬。如果坚持通过政策导向做减法,可能会因此推动一场维C原料生产企业的投资竞赛,短期内将进一步推高生产成本,因此,降低国际市场竞争力是难以避免的,但降低到什么程度需要专业论证,客观上是否会因此成就国际竞争者崛起契机也不好说,但不是没有可能。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要不要调控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显然,在维C原料上马项目的审批环节,宏观调控不太到位;如今,市场价格恶性竞争时,政府打算搭把手,至于这把手从哪里搭、如何着力,依我看,真的不是“准入条件”就能解决的容易事,搞不好还会劳民伤财受累不讨好。

如今谈《维生素C行业准入条件》的意义,估计不是为了阻止新兵进入,而是可以看作“做减法”的行政举措。

Tags:维生素C行业 价格倒挂 企业竞争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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