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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药而今难“变脸”

2012-05-09 10:32 来源:经济导报 点击:

核心提示:在部分药品降价之后,有些药企便将药品“改头换面”,比如换个包装、多加一种成分,或者把胶囊变成片剂等,从而实现变现涨价。有的医院则受利益驱使,在招标时放弃限价药,转而选择利润空间更大的高价药。

 针对高药价,国家发改委1日起下调53个品种300多个规格的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下调17%左右。其中,最高药价的平均降幅达22%,预计每年可以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为“限价令”叫好的同时,担心也随之而来。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强8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以前就曾经出现过限价之后,药企减少供货量甚至停止供货的情况,药品因此被迫下架。

另外,还有药企通过对限价药调整规格、剂型等方式规避限价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过,李强表示,目前发改委已经出台措施防止药企变相涨价。

导报记者走访济南多家药店发现,发改委限价名单上的药品目前仍然有售,价格也均未超过最高限价。

已先于“限价令”下调

在济南市山大路神农大药店,其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发改委限价名单上公布的药品几乎全部是医院临床用的处方药,针对性很强,除了个别知名厂家的药,像他们这样的社区药店主要还是以经营常规药为主。

以此次限价的胃药为例,其主要经营像葵花胃康灵、吗丁啉、胃必治等老百姓常见也常用的药。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名单上的药品主要在医院或者医院附近的药店以及一些大型药店有售。

该工作人员找到了名单上该药店为数不多的一种药——雷贝拉唑。包装显示,该款雷贝拉唑肠溶片为10mg×7片装,售价为31.4元,低于最高限价37.2元。

“不过,以往每次只要国家一限价,我们就会有一些药品做下架处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在限价前部分药品进价较高,限价后售价低于进价,就会采取下架措施。当然,也不排除有时候是现款进货或者代销的情况,即使亏损也还继续出售。

导报记者随后来到位于花园路、规模较大的漱玉平民大药房洪楼店。营业员王力敏拿出两种限价名单上所列的药品。

一种是兰索拉唑15mg×14的片剂,原先售价48.4元,现价为发改委最高限价38.9元;另一种为马来酸曲美布汀分散片100mg×20装,原价24.9元,目前也已调整为发改委规定的最高价19.6元。

据王力敏介绍,他们早在大概两个月前就已经调整价格,由于降价而导致产品下架的情况并不多。

“发改委下调药价得有20多次了,其实涉及到我们的很少,一般情况下一次顶多两三个品种,主要还是针对医院去的。”李强对导报记者表示,药店所售的药主要还是以常用药为主,价格本身已经很低。

据李强介绍,漱玉平民大药房的价格管理员每天都会浏览发改委网站以及山东价格信息网,如果有调价通知,他们一般都会提前降价。一旦降价对药店产生损失,药店可以依据之前和药企或代理商之间签订的退货协议,要求对方返差价或对库存作出处理。

针对“变脸”有新规

由于限价后药店的售价有可能低于进价,药企就会减少供货量、实行限量供应,或者直接停止供应,药品就要被下架。

有媒体报道称,在部分药品降价之后,有些药企便将药品“改头换面”,比如换个包装、多加一种成分,或者把胶囊变成片剂等,从而实现变现涨价。有的医院则受利益驱使,在招标时放弃限价药,转而选择利润空间更大的高价药。

李强对此表示,通过“变脸”规避降价的情况已经不太普遍。“如果改变剂型或者含量的话,需要向发改委申请,再批准下来需要挺长时间。”即使作了修改,发改委也有规定,要将含量等进行折算。

举个简单的例子,原先含量是100mg×10片的最高限价为10元,假如增加到100mg×15片,价格并不能因此增加到16元、17元甚至更高,其最高限价也将随之折算,即不超过15元。

导报记者了解到,为避免药企对限价药“变脸”从而继续维持高药价,发改委于去年底制定公布《药品差比价规则》,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规则》要求,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

其中,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明确规定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不合理涨价;规定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规格或包装进行不合理涨价。

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尽量选择大品牌且正规的药店,并记得索要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同期声

山东将专项整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7 日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5月7 日至8月14日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百日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行动重点检查麻黄碱类原料药定点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零售企业。

整治药品品种包括:呋麻滴鼻液、复方茶碱麻黄碱片、复方甘草麻黄碱片、消咳宁片、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盐酸苯海拉明片、麻黄碱苯海拉明片、复方氨酚盐酸麻黄碱缓释胶囊(包括新康泰克)、那敏伪麻胶囊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此外,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省还计划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库。

Tags:限价 消化类药品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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