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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整合渠道是组装利润的一种方式

2012-05-03 09:47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杨俊坚 点击:

核心提示:4月25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医药经济报》主办,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安捷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协办的“2012中国医药商业微观论坛”得出如此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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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工商企业获得了宝贵的商业模式转型喘息时间。”

4月25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医药经济报》主办,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安捷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协办的“2012中国医药商业微观论坛”得出如此结论。

“喘息的机会”来自此前极受关注的《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或将难以在7月1日如期落地的消息,更让企业绷紧的神经有所放松的是,国家连续下发多个文件强力推进的药品出厂价和成本价调查专项,在常态化推进的背后,可能同样也存在缓冲期。

专家认为,行业规范化进程必然稳步推进,但是规范化政策给予企业一定转型过渡期将为企业生存转型提供更多宝贵时间,企业需要抓住机会,可适当发展零售业务,向上下游资源延伸布局。

挑战延缓?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在会上透露,此前被业内广泛关注,并将颠覆现有药品代理制模式的《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或将难以在7月1日如期落地。这一政策信息让一大批制药企业和商业公司老板大松一口气。

对于政策暂缓落地,牛正乾表示认可,并在会上表示,流通差价率控制政策如果强行推进,商业的整合也许会加速,一大批中小商业公司将被淘汰,最终导致整个产业链的变化,医药商业流通秩序表面上向好,但医药行业体制的不完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无法解决。实行药品最高零售价管理,对抑制药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对药品流通环节加价过高的问题缺乏有效约束。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除了流通差价率控制政策暂时难以落地外,发改委多次发文强调常态化推进实施的药品出厂价和成本价调查两个专项据透露出的信息也有所缓冲。

深圳市朗欧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翔认为,今后医药工业企业必须提高出厂价,增加税收,应对监管部门对药品成本进行的调查,财务处理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商业公司在医院的销售费用等在税收上将难以操作。

“但是,两个调查其实仍然给了企业一个安抚。”邹翔说,成本调查和出厂价调查目前承认企业自主销售、代理销售和oem等商业模式,并且承认药品销售期间费用的必需性,这也许是较好的缓冲。

转型趁早

但是,在中国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大方向坚定不移的背景下,药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进程必然也要快速推进,这样的大趋势也使企业战略调整的压力丝毫未敢放松。

 作者:杨俊坚

Tags:医药商业 药品流通 医药产业

责任编辑:陈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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