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招标 > 招标公告

南京用药品集中采购所获让利收益建立专项救助资金,下月起执行

2012-04-25 09:28 来源: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昨天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共同签订协议,以市级医疗机构实行药房托管后取得的规模优惠收益为主要来源,共同建立“红十字金陵医疗救助博爱资金”,以帮助患大病并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治疗的困难家庭。

昨天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共同签订协议,以市级医疗机构实行药房托管后取得的规模优惠收益为主要来源,共同建立“红十字金陵医疗救助博爱资金”,以帮助患大病并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治疗的困难家庭。据了解,该项针对大病困难家庭另外增加的救助资金运行将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这项救助的额度按照大病住院个人医药费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核报后,扣除已享受的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及其他惠民等优惠减免,个人医药费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按自付费用1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5000元。如当年医疗救助博爱资金有结余,采用一事一议办法由博爱资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博爱资金纳入市红十字会专用账户管理,单独设立科目核算,专款专用。博爱资金年度救助额不低于当年筹资救助资金总额的80%。对与求助者无利害关系的爱心人士的指定捐赠不受额度限制,全部用于该求助人的救助。

  据介绍,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在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违法违规所致伤害、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则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1、哪些人能享受救助资金?

  1、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人员;3、本市农村五保对象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这些人群均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享受这项医疗救助。

  2、大病是指哪几个病种?

  1、一类疾病:指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2、二类疾病: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

  3、如何求助?

  1、求助申请表;2、患者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第八条三类人员的证明,患者住院诊断结论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复印件,以及加盖病案复印章的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小结;3、医保报销证明、已享受各类救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Tags:药品集中采购 个人医药费 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编辑:露儿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