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营销 > 药店经营

连锁药店经营的“两重性”

2012-03-10 10:02 来源:中国药店 作者:周军红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GSP认证工作已在全国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展开,零售连锁作为既不同于批发又不同于单纯的零售而又兼顾两者的经营方式,如何通过GSP认证,是众多连锁企业关注的重点。

在实施GSP认证中,零售连锁既不同于批发又不同于零售而又兼顾两者。

GSP认证工作已在全国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展开,零售连锁作为既不同于批发又不同于单纯的零售而又兼顾两者的经营方式,如何通过GSP认证,是众多连锁企业关注的重点。

一、GSP认证条款项目不同。药品批发企业GSP企业检查项目132项,关键项37项;药品零售企业GSP企业检查项目109项,关键项34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企业检查项目186项,关键项54项。其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连锁总部的检查项目127条,关键项35项,连锁门店认证检查项目59项,关键项19项。

二、制订两套质量管理制度,两套程序文件。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分别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按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01项所规定的要求包括零售连锁总部的17项质理管理制度和连锁门店的8项质量管理制度。这是因为零售连锁总部的运作模式类似于批发,连锁门店的运作模式是零售,这两种运营方式决定了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两重性。同样地,在制定程序文件系统时也要针对连锁总部配送的特点和连锁门店零售的特点来综合考虑。

三、硬件设施要求不同。同药品批发企业一样,零售连锁总部的硬件投入重点在仓库,库房的温湿度调控、检测设施,避光、通风、防尘、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缺一不可。值得提出的是零售连锁企业应有适宜拆零和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因为零售连锁企业针对零售门店进行配送,大量的药品需要拆零,因而仓库中整件货占少数,而需拆零的药品占多数,零货架的数量大大高于药品批发企业;管理手段先进的零售连锁企业甚至对所有药品拆零并上条形码和货位编码,拆零环节在药品进库后即已完成,而零货拼箱一般也在零货区完成,发货区所需完成的主要工作是复核。

相对于零售企业来讲,连锁门店不需配备仓储设施,硬件设施的重点在营业场所。

四、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不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零售连锁企业的质理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连锁门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过程管理控制重点不同。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过程的进、存、配送环节是质量控制的重点,如药品采购环节的进货资格评审,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药品入库环节的质量验收,药品储存环节的在库养护,药品配送环节的出库复核等质量把关必不可少。

连锁门店由于不得自行购进药品,相互之间不可调货,统一由总部配送,因而质量控制的重点在药品陈列和销售环节。相对于单体药店,连锁门店不需做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总部的配送凭证也可作为入库验收依据简化手续,不需再做入库验收记录。

连锁门店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应开架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应凭医师处方销售,分类管理警示语、标牌应明示。

六、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连锁总部和连锁门店两部分。零售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自上而下,逐级展开。连锁总部作为质量管理的中心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授权质量管理内审组定期对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状况进行审核,质量管理机构作为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应包含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应以门店质量负责人为首,建立包括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养护员的质量管理小组。以上两部分结合起来构成零售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质量记录要求不同。零售连锁总部的各项质量记录中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出库复核记录缺一不可,而配送凭证替代销售记录。连锁门店的养护记录、处方登记是各项记录的重点,而配送凭证可作为验收依据替代验收记录。

八、 建立两套档案系统。

综上所述,零售连锁企业的GSP认证具有其特殊性,认证的质量控制点多,工作量大,质量管理任务艰巨,也许须付出相当于药品批发、单体药店数倍的精力方能确保整个GSP工作的实施顺利.

Tags:零售连锁 药品经营

责任编辑:露儿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