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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头上的天花板

2012-02-09 09:17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史万奎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 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承担着三大使命:一是药物的保障供给,二是企业发展,三是产业安全与效率,孤立地强调哪个方面都将导致医药流通行业畸形发展。其中,保障供给为根本目标,企业发展为核心动力,产业安全与效率是根本目标和核心动力的两大保障,彼此应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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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承担着三大使命:一是药物的保障供给,二是企业发展,三是产业安全与效率,孤立地强调哪个方面都将导致医药流通行业畸形发展。其中,保障供给为根本目标,企业发展为核心动力,产业安全与效率是根本目标和核心动力的两大保障,彼此应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平衡发展。

在过去的3年里,围绕医疗体制改革的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大多数地区是围绕公立医疗体系药品招投标工作在开展尝试。而这些尝试中受到3块“天花板”影响,甚至左右着医药流通企业的竞争形式,阻碍行业向前、向上发展。

招投标政策决生死  

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将引导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化从观点上升为国家意志。在过去的3年医改试点中,不同区域关于医药流通竞争的政策也都纷纷试图引领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但具体行为往往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某省招投标政策先是规定一家公立医院由两家医药商业负责配送,一家是主配送商,另一家是副配送商。根据综合评分,某国有大型医药商业公司赢得了该医院的主配送资格,营业额大增,非中标商业公司则业绩下降。但同时规定了配送费用率是3%,这家主配送企业一直是批发兼配送的综合业务公司,企业运营成本很高,由于内在体制问题,降低成本难度很大,故虽然业绩增长了,但企业总体利润却没有增加。这样试行两年后,业务量行政垄断性集中、缺乏竞争的配送服务等方面引起了地方医药商业和医院对政策的不满。于是,2011年,在政府的主导下,重新制定配送资格招标规则,有6家医药商业中标,虽说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商,但本质上,配送权的选择砝码在公立医院。政策变动的效果在2012年初的配送数据上清楚地显示出来,民营医药商业的配送订单数据扶摇直上,国有医药商业公司的领导面对可以推断的理由暗自焦虑。

这样的例子放大一些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医药招标政策已经成为医药商业公司发展的风向标,甚至决定着医药商业公司发展的命运。一个因为政策而奄奄一息的医药商业公司,某个早晨昏昏醒来,就可能因为政策的调整而快速发展;而另一个快速发展的商业公司可能因为政策调整立马在泥沼中扑倒而奄奄一息。

混淆批发和物流概念  

不同区域的药品配送招投标政策无不是用标准纬度来力求公开、公正、透明的效果,但从医药流通行业的三大使命来衡量,其科学性无不偏颇。如三大使命均来源于对需求的尊重,主动满足需求的最佳途径是对利益的竞争,而竞争需要市场化推动、行政化监督。

在招投标政策中,众多地区的行政力量对市场化竞争过度干预,直接影响了科学竞争模式的变革。如第三方物流已经被证实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医药物流方式,但众多地区的招投标政策始终没有明白“什么是物流?什么是分销?”,并且明确规定,中标医药商业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医药商业代配送,否则取消配送资格。最终,逼迫医药商业公司必须要做分销,也要做配送。而做到了专业第三方物流的公司也必须在做配送的同时,完善分销的商业职能,否则在医药行业难有立足的机会,专业化趋势被彻底根除。

公立医院药房特权化  

笔者曾提出,没有零售的集中化就没有医药流通渠道的集中化。公立医院药房对医药流通渠道集中化的影响首当其冲。公认的结论之一是,只有竞争才能提升医药商业的服务水平。但有一个前提——竞争的公平性。而竞争的公平性必然来源于竞争标的公正性。医院药房作为竞争标的的发牌者,是否公正基本上取决于决策人。一旦某种机构对竞标者发牌完全依赖于每一个个体中的那个人的时候,公平性往往就难以保障了。事实上,公立医院药房对医药公司的左右就一直是医药流通行业的竞争主题。在这个主题之下,潜规则成了国有医药商业和社会化程度高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

近年来,政府对采购权说话,就有利于大型医药企业,行业就大喊警惕“国进民退”;一旦政府干预收手,公立医院药房的潜规则就给民营企业以大空间。这种怪圈的根本在于医院药房对配送(明知“配送”不正确,还是迎合一下目前配送和分销混淆的现实吧)的话语权在谁的手里。因此,在医院药房话语权没有建立科学机制以前,其对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阻碍作用就不会消除。

Tags:医药流通行业 医药企业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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