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营销 > 药店经营

影响直营力发展十大政策解读

2011-11-26 10:37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2000年1月1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药品被划为非处方药,其他则归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第一阶段:2000~2002年,市场放开

1.分类管理

2000年1月1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药品被划为非处方药,其他则归为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点评:药品分类管理办法的施行,使得“大病去医院、小病到药店”成为行业风潮,也使得零售药店的社会服务功能被社会大众认可。  

2.跨省试点 

 2000年4月2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5号文];6月14日,公布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8月份,包括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在内的41家企业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此后一年半时间里,第二、第三批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先后出炉,12家企业又荣耀登榜。

点评: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跨省跨区发展使“圈地运动”在药店行业兴起,连锁经营逐步在药品零售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在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GSP认证

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0号令,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并规定在2004年底全面完成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和GSP认证工作,逾期未通过认证的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资格将被取消。

 点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此有了“上岗证书”。GSP也成为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的一道门槛。  

4.药品注册

2002年12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也标志着“地标转国标”工程的启动,所谓“地标转国标”也就是将原来分散在省一级的药品审批权收归国家,制定统一的“国药准字”,此举意在解决药品审批标准不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药品全国流动困难等诸多难题。     

点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国药准字成为通行证。

第二阶段:2003~2005年,规范发展

5.抗菌药物限售

从2004年7月1日起,对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SFDA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8月12日,SFDA又在《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所有处方药均须凭处方购买。

点评:“限售令”让药店第一次遭遇考验。此后,加强药店的专业服务能力,培训更多的执业药师,进行OTC的品类调整等,药店经营者开始谋划限售令下的药店出路。  

6.药店限距

随着药店数量的不断增长,监管政策也有不断收紧、规范的趋势。目前影响最大的依然是药店限距的规定。除北京、上海一直有药店限距的规定以外,多个城市也在酝酿着限制药店过度增长、提高准入门槛的规定。2007年8月开始,国家开始着手清理药店出租柜台行为,规定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员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点评:各地的政策顺应了市场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契合了提高集中度、扶强抑弱的大趋势。  

 7.电子商务

2005年,SFDA相继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补充通知,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依据。2006年8月22日SFDA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此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点评:E概念进入药品零售领域的发展速度惊人。目前已有92家连锁企业申请到开办网上药店的资格。业外资金也悄然进入网上药店。

 第三阶段:2006~2011年,新政策新市场

8.中医坐堂开禁

2007年10月1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石家庄等9个城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试点工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迎来申请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风潮。

点评:“药店+诊所”的模式一直是特色店、尤其是中药特色店的梦想。国家政策的支持让大健康药店在未来更有可为。  

 9.新医改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新医改”纲领性文件正式诞生。4月7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对外发布。中国药店零售行业走进一个新时代。

点评:新医改背景下,药店该何去何去?从那一天起,这个问题就成为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头等大事,围绕这个话题的许多变化,包括扩张速度、商业模式的反思与创新、工商关系的竞合、到异业合作等,药品零售行业不断刷新自己的纪录。  

10.“十二五”规划

2009年11月25日,国家商务部会同SFDA发布《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将国家商务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

2011年5月5日,《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出台,给医药连锁业未来的巨变打下了伏笔。《规划》表示,到2015年底,将形成1至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

点评:药品终端市场因“十二五”的开启再度被激活。有实力的药品连锁企业携手资本力量和先进的管理技术迈向下一个黄金十年。 

Tags:药品流通 药品零售

责任编辑:露儿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