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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更惠农

2011-10-31 15:21 来源:西部在线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从湖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明年该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对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统筹基金、补助比例、封顶线等,新方案出台后将逐步简化报销补偿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

近日,从湖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明年该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对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统筹基金、补助比例、封顶线等,新方案出台后将逐步简化报销补偿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

该区把提高“新农合”惠民水平作为为民要办的六件实事之一,承诺降低群众负担,参合农民个人应缴纳的费用两年内由区财政全部负担,今年先承担一半。在日前召开的全区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会上,该区及时兑现承诺,区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300余万元专项资金,为每名农民承担50%,农民只需缴纳25元(应缴纳为50元/人·年)。到2013年,区财政将全部承担农民应缴纳部分,在全市率先实现农民免费参合。

与往年相比,该区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调整完善后,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中央、省、市、区配套资金每人由200元提高到250元;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错过参合时限母子打捆补助,2010年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以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乡、区、市、省级及省外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对住院一次性花费分别超过6万元、10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分别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可按照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的35%给予保底补偿;明年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门诊看病也能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进一步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Tags:新农合 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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