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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军区关于缴纳7月1日—9月30日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2011-10-13 15:16 来源: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材集中采购平台 我要评论 (0) 点击:

各药品配送企业:

    我公司开始收取2011年7月1日—9月30日广州军区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网上交易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根据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协议,需交费用的企业(具体见附件1)请登陆以下系统网http://59.41.140.163:1066/gzjq/gzjqsf查看相关交费情况。登陆账号和密码与交易系统的登录帐号和密码一致,如不能登录收费系统查看订单明细的,请尽快与我司联系。

二、 缴费时间安排在2011年10月12日~10月 25 日。付款方式可以用支票、电汇、汇款等方式直接结算,汇款后请将付款票据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企业名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我公司在确认收款后,会开具相关的发票,请及时前来签领。

三、 为便于统计,交易数据为与中标品种核对后的统计数据。以医院在网上到货确认为准,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我公司澄清。

四、 现场领取发票的请携带汇款底单复印件和《回执》(见附件2)。

五、 不能至我公司现场领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的企业,可以选择快递到付的方式,并请填写《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发票接收地址》(见附件3)及《回执》(见附件2)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

传真:020-22268900

业务联系人: 王小姐、邓小姐、卢小姐;咨询电话:020-22268997、22268985、22268955

财务联系人:何小姐  咨询电话:020-22268966

公司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

帐    号: 120906147610901

公司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501

附件1、需缴纳网上交易服务费的配送企业名单

附件2、回执

附件3、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发票接收地址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Tags: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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