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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将“人凝血因子Ⅷ”纳入《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通知

2011-10-10 17:23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我要评论 (0) 点击:

 


各市卫生局、各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为使患血友病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将“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剂)”纳入《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将“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剂)”纳入《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同时,各地应将血友病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其门诊或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使用“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剂)”治疗的费用,一律按照当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住院补偿的规定给予补偿报销。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Tags:管理决策 企业经营 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渠道 规范化管理 行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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