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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应采取强制药企肩负社会责任的义务

2011-10-08 13:51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娄义华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发酵十余天的心脏手术必用药鱼精蛋白多地缺货事件,将我国长期存在的平价薄利必用药、常用药只有极少厂家生产的情况推到公众面前。

发酵十余天的心脏手术必用药鱼精蛋白多地缺货事件,将我国长期存在的平价薄利必用药、常用药只有极少厂家生产的情况推到公众面前。有数据显示,医院廉价药缺口超300种。打个针几块钱,去个火几毛钱,如今,那些便宜又好用的药哪儿去了?经典廉价药为何断档? 

  便宜的药品突然之间从市场中销声匿迹,无非换个“马甲”摇身一变,身价倍增,重装上阵。要么改个名词,再度进入市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奸商的一贯伎俩,追求利益最大化。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药品,而且是必用药,国家应该保障这类药品的安全供应。出现这样的状况,国家卫生和药监部门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对。医疗保障很低,甚至有一部分人还没有医疗保障的现实下,确保低价必用药的安全运转,刻不容缓。

  在物价不断攀升,CPI指数居高不下时,药企开始考虑自己的成本,这本身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来运行。尤其是医疗领域,这将影响一个国家人民的身心健康。国民本来就不富裕的情况下,生一场大病就哭天无路,怕进医院,看不起病的现状非常严峻。如果任由药企谋求利润肆意妄为,将带来诸多影响。

  要彻底刹住这一不正当的行为,国家卫生和药监部门应采取每家药企肩负社会责任的义务,而且是强制性执行。仅靠企业要“流淌道德的血液”的自觉性,恐怕难以做到。只有将国家为了保障普通大众医疗需求的基本药品分摊给各家药品生产企业,在保证成本的情况下低价销售,并进行销售网络的监督,确保基本药品的供给。实现准入制度,新申办的药企,要获得生产许可,就要肩负国家基本药品的生产,否则不予审批与年审。

 

Tags:廉价药 鱼精蛋白 医疗领域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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