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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理工大学药品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书

2011-09-28 10:50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采购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一、招标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四、质量要求:

1、      药品质量标准:

凭资料证明认定其相应质量档次。

2、      产品质量可靠性:

以两年内国家和省药检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公报”为准。

3、      生产管理质量层次:

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4、      药品品牌知名度:

以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度为依据。

5、      药品包装质量和实用性:

以样品(已用药)为依据。

6、      临床评价:

以药品临床疗效、安全性评价、文献资料为依据。

五、项目要求:

1、药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2、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质量认证书、药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由招标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一月后付款。

七、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封面。

2、报价明细及药品质量认证书(GSP),厂方合格证书(GMP)。

3、营业执照。

4、公司情况简介(公司成立时间,公司人员组成,公司业务范围,隶属关系等)。

5、单位授权投标证明。投标时必须用封面夹包装,正本一份,副本五分,密封。

6、投标单位可选择全部投标或部分投标。

7、投标时提供样品,中标后对样品进行封存留样。

八、无效投标与废标

1、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

(4)未按规定报价者;

(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6)投标方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方在有效期扯回投标;

(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方串通投标;

(5)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时间安排:

1、2011年9月27 日发售标书(地点:山东理工大学 鸿远楼414室),并缴纳资料费200元(不退),招标押金5000元(中标单位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退还),

2、2011年9月30日8:30时前,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送达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414室。

3、2010月9月30日9:00时,在山东理工大学校鸿远楼419室开标。

九、本次招标入围品种低于十种的单位不予中标,其入围品种分摊到其他公司。

联系人:任玉宽

联系电话:2781917

附:1、有关说明;

2、药品招标计划书。

 

山东理工大学招标办

2011年9月27日

  
  附件:附件.rar
 

Tags:医药商业 医疗健康 医药行业 医疗器械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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