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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选配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09-28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22号文)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生产商选配送及生产商、配送商将中标品种录入虚拟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产商选配送

(一)选配送时间

生产商选配送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20日。

(二)合格配送商

各市遴选入围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为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合格配送商。

(三)选配送要求

1、生产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定配送商,具备自行配送条件的生产商可选择自行配送或委托合格配送商配送。如生产商不具备自行配送能力的,必须从合格配送商名单内分别选择各区域遴选入围的配送商进行配送。具体要求见桂药招办〔2011〕22号文件。

2、生产商根据各市的遴选结果、配送要求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的结果(详见附件)选择合格配送商进行配送。

(四)选配送步骤

1、已使用过选配送系统的企业用原选配送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未使用过选配送系统的企业用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

2、生产商登录选配送系统,为每个中标品种在每个区域选定配送商。

(五)选配送登录网址

 http://www.gxyxzb.gov.cn首页快捷登陆【选配送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116.252.221.174:8010/选择广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选配送系统入口登录。

操作手册可在选配送系统登录首页下载。

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录入虚拟库

(一)虚拟库录入功能将于2011年9月30日前开放,各生产商、配送商必须在2011年10月20日前将中标品种和配送品种库存录入虚拟库。

(二)生产商使用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配送商使用基药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基药交易系统,生产商点击“药品库查询”菜单进入“药品库查询”页面录入库存;配送商点击“配送关系管理”菜单下的“我的配送药品”菜单,然后点击“被医院选中的药品”进入页面录入库存。

(三)原始库存均默认为零,点击“修改库存”可录入库存数据。

(四)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最新下载栏下载。

附件: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商选择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Tags:企业管理

责任编辑:re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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