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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纳入《县及县以上药品挂网品种目录》品种选配送的通知

2011-09-28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及《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纳入《县及县以上药品挂网品种目录》的品种生产商选配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产商选配送时间

生产商选配送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20日。

二、合格配送商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桂食药监函〔2011〕15号)审核批准的328家配送商及增补合格的18家配送商为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合格配送商(详见附件),生产商必须从合格配送商名单内选择配送商进行配送。

三、选配送要求

(一)生产商、配送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配送关系。具备自行配送条件的生产商可选择自行配送或委托合格配送商配送。如生产商不具备自行配送能力的,必须委托在《2010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内的合格配送商进行配送。被委托的配送商必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承诺按中标价格及相关配送要求为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二)同一中标品种(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配送商(自行配送生产商不占名额;自行采购目录品种选配送不受此限制)。

四、选配送步骤

(一)已使用过选配送系统的企业用原选配送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未使用过选配送系统的企业用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增补的配送商用领取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生产商登录选配送系统,为每个中标品种在每个区域选定不超过规定名额配送商。

(三)配送商登录选配送系统确认配送关系。

(四)在2011年10月20日前,生产商和配送商均可取消配送关系。若配送商已确认,生产商需取消配送关系的,须经配送商取消后方可另选其他配送商;或由生产商被授权人将加盖企业鲜章的取消配送关系申请递交至采购服务中心进行取消。

五、选配送登录网址

http://www.gxyxzb.gov.cn首页快捷登陆【选配送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116.252.221.174:8010/选择广西药品集中采购选配送系统入口登录。

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选配送系统首页下载。

附件:1.2010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

2.纳入县及县以上药品挂网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Tags:企业管理

责任编辑:re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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