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市场 > 药品价格

四川:药品虚高定价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1-09-23 13:39 来源:成都晚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物价局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向全省各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就加强我省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以此进一步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其中规定,各地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时,必须先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查“成本账”。对把关不严、虚高定价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我省各地在制定省政府授权管理的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价格时,要严格审核企业(医院)成本,防止虚列成本、虚报价格。同时,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授权管理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时,必须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确保定价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坚持实行集体审议制度。

    对已制定公布的授权管理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要根据成本及市场购销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对已公布的药品价格要进行复核,要重点对价格偏高、各方反映较多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及时降低价格。

    省发改委还指出,医药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药价格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对于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省发改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把关不严、虚高定价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Tags:[标签:关键字]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Chinamsr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20 Chinamsr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